不屬於,在別人家裏約會,和女主發生不正當關系,然後把男主戳死,這樣的行為怎麽可能是正當防衛呢?
壹、妻子出軌,丈夫隱忍捉奸在河南南陽南召縣,王超(化名)懷疑妻子趙蓮(化名)在外面有男人,有出軌的可能。但是自己沒有證據,也不好妄下結論。
王超為了能夠抓住妻子的證據,於是就在自己二樓的儲物間裏悄悄的安裝上了竊聽器。和妻子趙蓮謊稱自己外出打工,妻子趙蓮親自把他送上車,並目送離開。
王超看著妻子走遠了,自己就下車,悄悄的回家藏在儲物間裏,壹直未出來。趙蓮看著丈夫離開了,就肆無忌憚的打電話讓情夫劉東(化名)到自己家裏約會,沒過壹會劉東就趕過來了兩人在壹樓臥室裏纏綿了壹番。本想著王超不在家兩人想多休息壹會,沒想到的是王超拿著刀出現了。
趙蓮壹看事不好,上前奪刀,在搶奪的過程中王超把趙蓮捅傷倒地。而此時劉東起身跑到了二樓,並拿起二樓的鐵叉,王超壹看劉東跑了,就去追沒想到到了二樓還沒追上就被劉東戳傷。
二、什麽是正當防衛?事後經鑒定:趙蓮因失血過導致休克而亡,王超被戳傷大動脈,失血過多而亡;劉東輕微受傷。
劉東代理律師認為是王超先動手傷害劉東,並非是劉東先動手傷害,劉東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什麽是正當防衛呢?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請問劉東的行為能叫正當防衛嗎?很顯然不是。劉東壹個陌生人到王超的家裏,和王超的妻子發生不正當的關系,他是什麽行為呢?王超拿起刀是捍衛自己的利益,而他拿起刀則屬於故意傷害。
最後:感情不順就立馬離婚,不要在婚內對旁人勾三搭四的,最後不僅家庭沒保住,還深深的傷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