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壹般會延遲多久開庭?
刑事案件:延期審理不超過1個月;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延期審理不超過2個月;民事案件:延期審理不超過9個月。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延期審理:
(壹)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影響審理的,可以延期審理:
(壹)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公訴案件需要補充偵查並提出建議;
(三)因申請回避導致審判無法進行的。
法院延期審理的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至審理完畢,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有哪些情況可以因為公訴人的建議而延期審理?
1.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需要補充調查或者提供補充證據的;
2、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調查核實的;
3.發現同案犯罪的遺漏或者犯罪嫌疑人的遺漏,需要補充、補充或者變更的,雖然不需要補充調查、提供補充證據;
4、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鑒定人或者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發表意見;
5、需要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檢驗的;
6.公訴人在開庭前出示、宣讀移送人民法院的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需要給被告人、辯護人必要的時間準備辯護;
7.被告人或者辯護人出示公訴人沒有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
8、公訴人為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需要調查核實的。
因此,如果法院要延長案件的審理時間,就要看案件的類型。如果是民事案件,由於民事案件涉及的情況通常不是特別危急,最長延長時間可以達到九個月,但如果是刑事案件,通常不可能在壹個多月內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