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新城控股深夜發布公告稱,董事長王振華被雙規,其子王孝松接任董事長。當天,新城系遭遇股債雙重打擊,新城控股壹字跌停。至少有33只基金下調了新城控股的估值,最多有5只跌停。
7月5日,新城控股與王振華“切割”,公司官網刪除了其照片和新聞。
7月7日,港股下午4點收市後,新城控股官方發布公開道歉信,信中用了五個擔心來道歉。
7月8日,新城控股連續第三天跌停,王振華辭去新城控股所有職務。同日,兩名律師向新城控股實名舉報,直指其涉嫌證券違規。
7月9日,新城控股發布壹系列公告,恢復對王振華的拘留24小時。他的兒子在7月2日晚上被告知此案。
7月10日,新城控股開盤跌停,當日暴跌8.90%,隨後股價企穩,收盤下跌1.02%。
7月12日,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某某等人批準逮捕。
7月1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此前收到兩名律師針對新城控股的舉報信,目前正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舉報信內容進行核實。
7月23日,在半年業務會上,集團新任董事長王孝松首次發表講話,從個人價值追求、新城情感寄托、企業家責任三個方面承擔新城控股。同壹天,新城控股宣布出售40個項目以求生存。
2020年4月29日,江蘇省政府撤銷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江蘇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2020年6月2日,江蘇撤銷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的“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20年6月15日,以王振華為法人代表的公司,超過70%被註銷。
2020年6月17日,王振華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宣告此案終結。
擴展數據:
王振華被判五年監禁。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振華、周艷芬猥褻兒童壹案。經過16小時的審理,普陀法院於438+07年6月65日對被告人王振華、周艷芬進行了當庭宣判,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艷芬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振華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但不屬於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惡劣情節。被告人王振華對未滿12周歲的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造成被害人輕傷的嚴重後果,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振華到案後及庭審中拒不供述猥褻的犯罪事實,可酌情從重處罰。
綜合考慮本案對被害人身心的傷害和影響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在公訴機關建議的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從重判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