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遊戲在年輕人中越來越受歡迎。但是,網絡遊戲作為壹個虛擬世界,並不是完全虛擬的。網遊升級需要錢或者錢。遊戲中的賬號、裝備、寵物等虛擬財產都可以通過真實貨幣進行交換和流通。有些遊戲賬號和裝備少則幾百,多則上萬,價格不菲,成為不法分子鎖定的目標之壹。通過網絡遊戲進行違法行為被判刑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最近宣判的壹起案件就是這方面的壹個典型例子。壹男子轉讓了壹個網遊賬號後又偷回來賣,最後被法院以盜竊罪判刑。
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出售遊戲賬戶
傑森(化名)是壹個非常聰明的90後年輕人,但家裏經濟困難,兩個弟弟還在讀書,只好輟學去深圳找工作。因為學歷低,傑森壹直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慢慢地,他開始沈迷於網絡遊戲。尤其是當他知道在網遊中可以通過出售裝備、寵物甚至賬號來換取真金白銀的時候,他就把網遊作為自己唯壹的謀生工具,每天都在網上玩遊戲。
2011 10年6月,傑森認識了同樣是網遊愛好者的陳偉(化名)。他們經常聚在壹起玩壹個叫“夢幻西遊”的網絡遊戲。由於長期沒有正式工作,而網絡遊戲只能通過壹定的時間和金錢來銷售,傑森沒有經濟來源。為了生計,他開始向廣發銀行、中國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多家銀行申請透支使用的信用卡,不知不覺中卡債越積越多。由於逾期還款,傑森打算賣掉自己的壹個遊戲賬號,正好陳偉也想買傑森的遊戲賬號,兩人壹拍即合,約定交易價格為13000元。2011 10 17,陳偉先將人民幣4800元轉入被告人賈森的銀行卡,後將剩余人民幣8200元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賈森。18年4月,傑森將遊戲賬號信息變更為陳偉。
為了不斷完善遊戲賬號,陳偉以2000元的價格從Jason的另壹個遊戲賬號購買了壹個遊戲寵物BB在自己購買的遊戲賬號中使用,並在遊戲賬號中投入4000元購買遊戲幣、培養技能、升級遊戲角色技能等。,從而不斷升級和升值遊戲賬號。
偷回遊戲賬號轉賣給他人牟利。
對於Jason來說,賣遊戲賬號所得的13000元,還不夠還清2萬元的信用卡債務。2012年7月25日,傑森和陳偉聊天,得知有人願意出32000元買陳偉的遊戲賬號。於是,對金錢念念不忘的傑森靈機壹動,趕到《夢幻西遊》開發商廣州分公司,用偷看得到的密碼登錄並修改密碼,將上述已出售給陳偉的遊戲賬號信息改為自己所有,並通過遊戲官方平臺以29000元的價格將賬號出售給他人。當天,陳偉收到壹條短信,通知他遊戲賬號已經更改,他立即登錄了自己的遊戲賬號。果然,他無法登錄。在發現自己的遊戲賬號被盜後,他馬上給傑森打電話,傑森的電話無法接通。陳偉這才意識到自己的賬號被張傑盜用了,並報警。
盜竊虛擬財產也構成犯罪。
2012 10 10月2 1日,傑森在深圳羅湖區某網吧上網時被公安人員抓獲。此時,傑森的父親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遊戲並不是完全虛擬的,傑森已經將轉賣來的部分贓款償還到自己的信用卡上,剩下的錢都揮霍掉了。傑森的親屬賠償被害人陳偉經濟損失人民幣19000元。近日,羅湖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傑森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元。
近年來,各種新型網絡犯罪層出不窮。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註意及時有效地引導孩子正確使用互聯網,學會在網絡和遊戲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通過網絡獲得的q幣、遊戲賬號、遊戲卡等虛擬財產,要註意自我約束,切不可費盡心機,以免終身遺憾。
網絡遊戲盜竊案6
被告人楊XX,男,×××年出生於重慶,漢族,初中文化,無職業,住重慶市XX區XX鎮,住所地為重慶市XX區Xx路。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3年6月被柳州市公安局魚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逮捕。他目前被關押在柳州市X看守所。
辯護人余士奇,廣西任潮律師事務所律師。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楊XX犯盜竊罪,提起公訴。(2013)×,於20113向我院提起公訴,建議適用簡易程序。我院於× 20113年10月受理後,經審查,決定於× 20165438年10月變更為普通程序審理,並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3年2月65438。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指定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XX及其律師余士奇到庭參加訴訟。審判現在結束了。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劉某實名註冊“×××××”賬號,進入上海×××軟件有限公司網絡遊戲街頭籃球,2065438+2003年2月,被告人楊某某在重慶市XX區XX鎮家中用電腦登錄互聯網,用密碼登錄被害人劉某的遊戲賬號,盜取該賬號的遊戲裝備物品,其中包括“懸貓”經評估,被盜遊戲裝備物品價值為人民幣3265438元+0,465438元+0元。
2013年6月16時許,公安機關在重慶市XX區XX鎮將被告人抓獲。
為支持上述指控,派出機構向我院提交了以下證據: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被告人供述6、鑒定意見7、辨認筆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民合法財產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楊XX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認定的事實和指控無異議,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經審理發現:
2065438+2003年2月,被告人楊XX在重慶市XX區XX鎮家中用電腦登錄互聯網,用密碼登錄被害人劉某的遊戲賬號,盜走賬號內的遊戲裝備及遊戲物品,包括“懸貓”、遊戲點數、寶石等,並轉到被告人楊註冊的“XX”名下。(經評估,被盜遊戲裝備物品中的“懸貓”、遊戲點數、寶石價值為人民幣321,41元,其余裝備物品暫時無法評估)。被告人楊在轉移設備物品過程中被被害人劉發現。受害人報警後,上海XX軟件有限公司凍結了相關遊戲賬號,並封存了賬號內的遊戲裝備。2013年6月16時許,公安機關經技術偵查,在重慶市XX區XX鎮將被告人楊XX抓獲,起獲作案用電腦主機壹臺。
證明上述事實的證據有:案件受理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被告人楊Xx的供述材料、被害人劉的陳述、被告人楊Xx的辨認筆錄及辨認照片、證人、田某、的證言、調查函、扣押物品清單、被害人劉提供的交易設備清單、上海Xx軟件有限公司道具價格表。被盜倉庫道具清單、被盜遊戲道具清單、電子證據勘驗工作記錄、勘驗檢查照片記錄、封存電子證據清單、原始證據使用記錄、證據收集清單、價格鑒定結論、價格說明、鑒定意見通知書、情況說明、抓拍過程、案件到案過程、被告人楊的戶籍證明等。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可以認定。
我們認為,網絡遊戲中的虛擬遊戲裝備和虛擬遊戲物品是玩家投入時間、資本和勞動生產出來的,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以及財產屬性。盜取賬號內遊戲人物的虛擬遊戲裝備和虛擬遊戲物品,不僅破壞了網絡和計算機系統的安全,而且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被告人楊XX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XX犯盜竊罪。被告人楊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壹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楊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緩刑考驗期限自本判決之日起計算;罰款已經交了)。
柳州市公安局暫扣的壹臺電腦主機被沒收,上繳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狀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壹份,副本兩份。
網絡遊戲盜竊案7
這對相戀的小情侶,因為癡迷“網遊”,終日遊手好閑,在遭到父母反對後,毅然離家去享受二人世界。當他們身無分文,沒有經濟來源時,入室盜竊就成了他們維持生計的手段。日前,龍江縣公安局景星派出所破獲系列入室盜竊案33起,涉案金額2萬余元。
去年9月以來,景星派出所陸續接到轄區多名群眾報警稱家中被盜,金銀首飾、現金等物品丟失。接報後,所長劉剛帶領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結合現場勘查,民警發現幾起盜竊案的作案手法相似,嫌疑人應該都是又矮又瘦的年輕人。結合多條線索,民警對轄區內有盜竊犯罪記錄、經濟來源不明的社會閑散人員進行細致排查,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進行重點排查,采集此類人員的指紋DNA,並與盜竊嫌疑人在現場留下的微量物證進行比對,但大量工作並未給案件帶來實質性進展。
4月3日中午,民警了解到,蕭薔和萌萌(均為化名)是壹對情侶,沒有經濟來源,家裏也不富裕,但他們經常在網吧和迪廳閑逛,壹段時間以來花錢大手大腳,不斷添置新衣服,更換手機等物品。兩人的體貌特征與現場的嫌疑人非常相似。根據警方初步判斷,兩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為了避免驚動他們,警方壹方面前往網吧、商場等地,暗中打探兩人的生活規律和行蹤;另壹方面,要管住他們租住的房子,防止他們逃跑。4月4日上午,警方將躲藏在出租屋內的犯罪嫌疑人蕭薔和萌萌抓獲。
據警方介紹,蕭薔和萌萌是情侶,他們整天沈迷於網絡遊戲。他們的父母不同意他們交往,於是他們搬出自己的家去租房。不久,他們口袋裏的錢就花光了。因為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喜歡上網的小兩口萌生了偷竊的念頭。從去年9月開始,兩人經常以情侶散步的樣子為掩護,尋找“目標”。主人家裏沒人的時候,他們會用鐵棒撬窗戶或者鎖門。
目前,犯罪嫌疑人蕭薔、萌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網絡遊戲盜竊案8
廣州日報10 10月29日隨著網絡遊戲的興起,盜取q幣或遊戲中虛擬財產等行為越來越多。這種行為的定性壹度成為執法工作者需要面對的“頑疾”。近日,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檢察官對廣東省首例盜竊網絡虛擬財產案的審理過程進行了詳細分析,給出了“盜竊網絡虛擬財產數額應當認定為盜竊罪”的“診斷”,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司法標本。
案例回放:誘騙遊戲玩家盜取賬號
從2005年開始,網易就不斷接到西遊玩家的投訴,稱遊戲賬號以及寶石、召喚動物等虛擬財產被盜。經公安機關調查,被盜寶石和召喚師是用同壹個IP地址販賣的。
2007年,壹個名叫於海濱的年輕人被逮捕歸案。經查,2005年初,在山西省臨汾市,於海濱以簽訂電子合同的名義,誘騙遊戲玩家提供其真實身份信息和電子郵箱,在互聯網論壇上購買《大話西遊2》上遊戲人物的賬號,通過猜測電子郵箱密碼,輸入遊戲玩家的電子郵箱獲取其賬號信息,然後冒充遊戲玩家將偽造、變造的身份信息發送至網易修改賬號安全碼。在獲得遊戲賬號的安全碼後,於海濱在網上公開出售遊戲賬號和虛擬物品牟利。2005年至2007年2月,於海濱利用上述方法* * *盜取《大話西遊》賬號33個,在15賬號內出售召喚動物、寶石等虛擬財產,獲利2萬余元,上述物品* * *價值98250元。
2008年,天河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向天河區法院提起公訴。壹審法院判處余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於海濱上訴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是全省首例盜竊網絡虛擬財產案,也成為全國首例因盜竊罪被起訴並判刑的虛擬財產案。在法律適用和數額認定上均為全國首創。
破案難點1:以盜竊罪還是詐騙罪定罪?
看似簡單的案件中隱藏著許多困難。最關鍵的壹點是,於海濱的行為應該如何定性?這是廣東省首例盜竊網絡虛擬財產案。天河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中,有兩種意見,壹種是應該以盜竊罪起訴,壹種是應該定性為詐騙罪。
天河區檢察院公訴科經過多次討論,決定以盜竊罪起訴余斌。負責的檢察官之壹王燕向記者分析了“盜竊”背後的法律含義。
所謂財產,是指壹切具有經濟價值的東西。本案中,《大話西遊》的賬號及賬號內的虛擬財產是遊戲玩家在遊戲過程中花費大量網費、購買遊戲卡、投入經濟成本而獲得的。上述虛擬物品可以在遊戲玩家範圍內出售,實現虛擬財產和現金的交易。因此,虛擬財產具有經濟價值。
在案件的討論中,之所以有“詐騙”的意見,是因為於海濱通過獲取受害玩家的身份信息,從玩家賬號信息中詐騙網易。然而,於海濱對玩家虛擬財產的取得雖然是通過取得遊戲賬號的通行權來實現的,但卻是在遊戲玩家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占有了玩家的虛擬財產。
王艷解釋說,詐騙與盜竊的最大區別在於,詐騙的被害人是在被騙後“主動交付”財物,而盜竊的被害人的財物是“秘密竊取”的。
破案難點二:如何計算量化虛擬財產的數額?
雖然虛擬財產可以用現金交易,但交易通常是通過私下談判進行的。因為沒有市場價格,目前價格鑒定機構無法對涉案虛擬物品進行價格鑒定。
看過“網遊盜竊案”的人也註意了:
1.網絡遊戲的成功案例
2.壹個玩網遊的成功案例。
3.嵌入遊戲的廣告箱
4.偷遊戲幣算不算盜竊?
5.搶劫虛擬財產是刑事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