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明星也有隱私權。
明星的身份比較特殊。作為公眾人物,很多生活和工作的圖片都會被媒體曝光,但從根本上來說,明星的工作圖片曝光是宣傳,明星的個人生活是隱私,是明星的權利。媒體和任何人都無權私下曝光。
尤其是明星的戀愛、婚姻等私事,更應該得到尊重,而不是作為各種新聞曝光,成為媒體賺取流量和人氣的工具,或者成為網友茶余飯後的談資。
第二,尊重明星的隱私,不要隨意幹預和評論。
從個人的角度來說,明星也是普通人,需要被尊重和保護。所以作為網友或者粉絲,也要尊重和保護明星的隱私,不要在不了解內幕和真相的情況下,發表任何攻擊明星人格的言論。
在該案中,網民對張雨劍的行為進行評論,對張雨劍進行負面標簽化,確實對張雨劍的個人性格和形象產生了壹定的影響,而賈妮斯作為當事人並沒有指責張雨劍的存在?騙婚?所以網友無權對感情和婚姻進行定性。
從法律角度來看,網友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張雨劍的名譽權,甚至涉嫌惡意誹謗,這也是他們收到張雨劍團隊律師警告信的原因。所以作為吃瓜的普通人,我們能做的就是接受他們的選擇,而不是去評判他們的選擇。
第三,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張雨劍的團隊要求網民在規定的時間內刪除評論。其實這也是他正常的維權方式。這個案例也告訴我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明星的八卦或新聞不必太較真,說話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