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違法行為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並造成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拘留與羈押的區別
行政拘留和羈押的區別如下: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壹種處罰。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采取的懲罰性措施;
2.適用對象不同:現行犯或主要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司法羈押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不構成犯罪的;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羈押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是普通行政犯;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羈押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移交公安機關相關場所羈押;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