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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相關糾紛

剛剛收到了6000萬美金的巨款,擺脫了官司的深圳唯冠這次又惹上了官司上身,因為拖欠律師費———在IPAD商標權案中,深圳唯冠方面的代理中介———深圳國浩律師事務所向鹽田區法院起訴唯冠拖欠其200萬美元的律師費。鹽田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律師:唯冠欠代理費200萬美元

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湘輝壹直是iPad商標案中,代表深圳唯冠方面進行出庭辯護的律師之壹。由於唯冠在收到和解金後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國浩律師事務所將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謝湘輝稱“沒想到會出現這樣壹個結果”,在成為深圳唯冠的代理方時,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以風險代理的方式簽署了代理合同。而按照合同約定,在打完了官司,拿到了收益之後,將按照收益的比例收取律師代理費。謝湘輝透露,按照約定,國浩有權利從唯冠處獲得200萬美金(折合超過1000萬人民幣)。

“我們當時的約定是,壹拿到賠償金或者是和解金,馬上就支付律師費用。沒想到從6月底到現在,和解金已經到賬這麽久了,唯冠還沒有支付律師費,我們認為這真的太惡劣了。”謝湘輝說,在法律上,金額比較小的案子,會先經過律師的手,直接扣除律師費。但是由於和解金額較大,由法院監管,因此沒有直接扣除。但是這筆錢已經在唯冠賬上了,按照合同約定,唯冠應該馬上支付律師費用。此外,國浩方面還為唯冠墊付了海關備案費、購買證據費用等,但這些唯冠都未予以償還。

唯冠:優先付費 債權人或有意見

據新浪科技報道,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解釋是,深圳唯冠如果正常運營,律師費用也許會優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運營,優先支付費用,債權人可能有意見。他強調,法院會按照法律條款進行處理,唯冠不會“扯皮”。

謝湘輝對此說法表示不認同。他說,6000萬美金已經到了唯冠的賬上,只是唯冠的資產被凍結了,法院對其進行資產監管,唯冠無法進行財產的處理。但是唯冠方面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請,先支付了律師費再做資產的其他分配。而所謂的“其他債權人不同意的說法”,謝湘輝認為,在當時與唯冠簽署合同時,債權人是知曉並同意的。 經濟之聲《天下公司》采訪了參與過iPad商標案的國浩律師謝湘輝,他向我們證實了消息的真實性。並且表示,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簽署的是風險代理合同,唯冠應該第壹時間優先向他們支付律師費:

謝湘輝:2010年接受深圳唯冠代理的時候,深圳唯冠所有的資產其實已經被八大銀行申請查封了,所以深圳唯冠是沒有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經過對這個案子的分析,我們認為深圳唯冠是有道理的,我們表示願意免費代理,免費代理在法律上有風險代理的方式,就是說我們自費幫他維權,如果打贏了我們就提成,如果打輸了,我們是風險代理,壹分錢收不到,當時作為債權人中國銀行也是同意的,這個合同都經他們批準,報他們備案的,所以當時約定我們這個比例在勝訴之後,他是第壹時間立即優先向我們支付這個律師費的。

前不久,已經紛紛擾擾兩年之久的iPad在華商標案終於了結,蘋果公司支付了6千萬美元,與深圳唯冠正式達成和解。據了解,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簽訂的委托合同曾約定,國浩有權利獲得和解金總額的4%。按照6千萬美元的和解金計算,深圳唯冠需要向國浩支付大約240萬美元,也就是1500萬元人民幣左右的律師費。

但是,在深圳唯冠上個月底拿到6千萬美元和解金之後,卻遲遲沒有支付律師費用。謝湘輝透露,除了律師費,國浩律師事務所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還幫唯冠墊付了壹些法律方面的費用,這些費用唯冠也應該返還:

謝湘輝:按照律師行業的慣例,其實這6000萬美金是應該先扣除我們的律師費,剩下的才是深圳唯冠的收益,但是這筆錢後來全部劃到深圳唯冠的賬戶裏去了,深圳唯冠劃到賬戶上去,我們就按照規定向他要求付風險律師費,包括我們的代墊費用,其實他的訴訟費,商標續傳費、海關備案費都是我們墊付的,他都沒有給,如果我們墊了他是應該返還給我們的,還有我們的律師費是按壹定的比例給的,按照風險代理,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司法部規定是在30%範圍以內約定的,他要給我們的代理費大概是4%,這個是壹個比較低的,不是很高的壹個標準。

為了更全面地了解情況,我們也打通了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電話,向他了解唯冠和國浩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糾紛是怎麽回事。楊榮山說,唯冠得到的和解金已經交由法院來支配,國浩律師事務所應該去找法院要錢:

楊榮山:這個我們這個錢在法院給法院分配,唯冠不會去對這個分配有任何的異議,如果是該優先就該優先,不該優先就不該優先,壹切尊重法院的處理。我覺得作為律師他們對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很清楚,今天他們做這個事,我個人是很不能理解,因為他們跟法院的溝通渠道也是很暢通的,我覺得有點借媒體來炒作這個事的感覺。

謝湘輝律師表示,他們壹直想和深圳唯冠公司以及楊榮山本人溝通,但都沒有得到回應。他說,當初國浩律師事務所幫助唯冠打官司,是因為他們相信這壹家講誠信的企業,但是他開始懷疑,唯冠是否還有誠信。

謝湘輝:我們當時選他已經收到錢之後我們已經要求他給,並且給他發函,那他都拒絕回復,並且要約他見面他也拒絕,楊榮山見面他也拒絕見面。當然他的理由也有很多,相信他也會跟媒體說,但是我們認為這都是沒有誠意的壹個表現。以前我們堅信深圳唯冠是講誠信的企業,我懷疑他是否有誠信。如果是在跟律師合同委托協議都不想經手的情況下,這個企業應該是誠信標準是非常低的,或者根本是不合格的在誠信問題上。

而楊榮山則說,他和國浩律師事務所的溝通暢通無阻。對方壹路以來都在利用媒體進行炒作,來打自己的知名度。國浩又訴諸媒體,就是想通過炒作,來給法院施加壓力:

楊榮山:當初簽代理協議都沒問題,我們從來都沒有否認,我們也沒有說不支付他,錢也在那裏,妳應該找法院處理,為什麽訴諸媒體呢?這是不是壹個不正確的做法,他們維權團隊壹路以來都在逼媒體炒作,搞自己的知名度,妳們看過去他們做的什麽事,就是在那裏炒作,我們溝通暢通無阻,他這個是很好笑的事情,他這是給法院壓力。

據報道,對於唯冠遲遲沒有支付律師費,楊榮山還有壹個解釋是,如果深圳唯冠是壹家正常運營的公司,律師費用也許會優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運營,如果優先支付律師費,唯冠的債權人可能有意見。對此謝湘輝表示,這種說法缺乏法律常識,不管是按照律師界的慣例,還是依照國家法律,他們的律師費都應該得到優先支付:

謝湘輝:第壹他沒有經過破產程序,其實實際上他公司還是依法獨立的,他不需要經過債權人同意。第二個當時我們簽訂的這個委托合同,作為當時他的最大的債權人銀行,中國銀行,作為銀行債權人的主席單位,他們也是同意的,銀行不會不同意他支付,因為大家是簽了合同,白紙黑字就是應該給錢的。第三實際上他這個收益是律師維權團隊***同創造的,當時蘋果最早壹審只賠100萬人民幣,最後打了兩年官司之後,最後通過我們努力之後蘋果賠了3.8個億,這個都是維權團隊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才得來的,對我們來講就是壹個勞動報酬,跟他的所謂的普通債權是兩碼事,公司應該根據合同約定,向我們支付這筆費用,按照慣例和法律都應該這樣做。

據謝湘輝律師介紹,國浩律師事務所起訴唯冠的案件已經得到深圳市法院的受理,但是目前暫時還沒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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