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是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施義務教育的行政措施。它創建於20世紀50年代,是黨和政府根據中國國情和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作出的重要決策。
1957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八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標誌著勞動教養初步納入法制化軌道。勞動教養制度在建立之初,兼具教育矯治和接收安置的功能。
“文革”期間,勞教制度停止執行。1979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明確了勞動教養的審批、管理、期限和監督。
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頒布了壹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特別是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禁毒法,對勞動教養制度進行了補充、調整和完善。
可以說,對於那些主觀惡性較深,但達不到犯罪量化標準要求的違法輕微犯罪,既不能給予刑事處罰,又不足以治安處罰的,給予勞動教養,創造性地解決了刑法結構上的缺陷和治安管理處罰程度上的不足。
勞動教養制度建立50多年來,在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教育挽救罪犯等方面發揮了歷史性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不斷加快,經過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中國的法律體系進壹步完善。
處理違法犯罪的法律不斷完善並有機銜接,勞動教養的功能逐漸被相關法律制度所取代,勞動教養的適用逐年減少甚至基本停止,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的社會意識逐漸形成,時機已經成熟。
根據法律,勞動教養制度應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定程序予以廢除。
總的來說,提出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這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法治社會管理的重要體現,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選擇。
需要強調的是,為了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不受犯罪分子的違法行為侵害,我國還需要完善懲治和糾正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
擴展數據:
廢除勞動教養的影響:
1,任:終於等到這壹天了。
昨晚7時許,記者與任取得了聯系。任是重慶的壹名大學生村官。
2011年9月23日,重慶市勞教委認定其通過網絡發表不當言論,對其作出勞動教養兩年的決定。
2012年8月5日,其父任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勞動教養決定。開庭前壹天,重慶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以“處理不當”為由,撤銷了任的勞動教養決定。
任說,從他被釋放的那壹天起,他就壹直盼望著勞教制度的廢除。任從重獲自由到勞教制度的廢除,等待了壹年零兩個多月。任於堅說,他很高興勞教制度被廢除。
獲得自由後,任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和重慶市高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重慶市教委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但全部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對於中央決定取消勞教制度,任表示,將與代理律師聯系討論,決定是否繼續申訴。
再過半年或者壹年,最多兩年,勞動教養期限執行完畢,相關人員就離開了,勞動教養也就自然消亡了。
2.廢除勞教制度是壹大進步。
昨晚,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長王功義說:“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是壹件好事。”。
王功義說,廢除勞動教養有兩大問題。第壹,自2000年立法法頒布以來,勞動教養已經違法。
2000年以前,不違法。2000年《立法法》壹頒布,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律確定,行政機關無權限制人身自由。二是勞動教養決定沒有司法化。沒有經過法院審理,而是由公安機關決定。勞教委員會沒有發揮作用,限制人身自由也是公安壹家說了算。“這兩大缺陷導致上訪者被勞教、被打擊報復。
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是中國保障人權的壹大進步。"
近年來,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等法學專家學者壹直呼籲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馬懷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勞動教養制度從勞動教養的期限來說是比較長的,與刑事處罰沒有區別。勞教場所也趨向於監獄,不利於勞教人員的改造。
勞動教養期滿後離開。
王功義說,近年來,勞教局把主要力量放在戒毒上。“重組沒有問題。目前勞教局和戒毒所是兩塊牌子。”
王功義說,目前勞教場所的人大多是吸毒人員,吸毒人員近20萬人,勞教人員只有兩三萬人。改制沒有問題,也沒有勞教人員。只要摘下勞教局的牌子,掛上戒毒所的牌子,直接轉到戒毒所就行了。這幾年,勞教場所大部分都改成了戒毒所,只有少部分沒有轉。
“再過半年壹年,最長兩年,勞教執行期滿相關人員就要離開了,勞教也就自然消失了。”
對於刑滿釋放人員,馬懷德建議勞教場所以社區為單位,因為社區教育效果最好,可以讓勞教人員回家。
還可以考慮勞教場所的制度化,主要針對部分未成年人,讓他們在專門的學校接受教育。對於那些吸毒和因賣淫而感染性病的人,我們可以考慮勞動教養院的場所。
人民網:廢除勞教制度引起了很大反響。
人民網: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為什麽要取消勞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