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李思俠由於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石泉縣檢察院警方刑拘,同壹年被石泉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當時公訴機關認為,李思霞等人的舉報存在著誇大和誹謗,設限寬墩造成村民出行不便,控告三人構成了***同犯罪。當時解放立舉李思俠的7項罪名中,還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費,拒不退還1萬元征地等犯罪行為。並且判處李思霞有期徒刑兩年半。李思俠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後來根據瀟湘晨報的記者了解到,在壹審判決宣布之後,李思霞不服提出上訴,李思俠的代理律師繼續為其做無罪辯護。 目前此案二審開庭審理結束,李思霞也收到了安康市中級法院下的刑事裁定書。安康中級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壹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李思俠坦言道,雖然戶籍不在雙喜村,但是作為村裏第壹個走出去的大學生,村裏房子的破壞,她與參與維權的義務。如她說的?落葉歸根,不管走到哪裏,我都是那裏的人?。
也有些人勸她別瞎摻合,她卻表示自己不能坐視。
? 我理解村民修這個路的時候是多麽艱辛,幾輩人用鋤頭挖出來的,現在就走了壹年就壓壞了,十分心痛。如今這個路從好路變成豆腐渣,煙霧漫天,不能不管。 ?現在,李思俠案有了最新進展。?
經過審理,二審法院安康市中院撤銷壹審刑事判決,返回石泉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以後。8月14日,石泉縣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書》,石泉縣人民檢察院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向石泉縣法院要求撤回起訴,法院準許檢察院撤回對李思俠等3人的起訴。?
面對如此好消息,李思俠等3人的辯護律師告訴上遊新聞記者,?距離他們徹底無罪,還差最後壹步。??
目前,石泉法院作出準許撤回起訴的裁定後,案件又回到了檢察院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應當在壹個月之內作出不起訴決定。只要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就意味著李思俠等人將徹底無罪。拿到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後,李思俠等人便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我們相信,正義雖然遲到,卻不會出席。世間壹定會還李思俠壹個公道,讓正義陽光普及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