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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在百度貼吧看帖子只能看到第壹頁?

4月11日,網友“擔心病毒”發布了壹篇名為《他們在合肥賣身得了艾滋病》的匿名帖子,指稱春蘭從2006年開始與多人發生性關系,現在得了艾滋病。不僅如此,樓主還公布了近百個與他有密切聯系的人的手機號碼,並在論壇跟帖中上傳了幾張張春蘭的照片。

發帖人是誰?

36歲女性亳州人。

根據發帖人“擔心病毒”的註冊信息,個人的大頭照片就是其帖子中提供的照片。姓名:李,性別:女,生日:1974年7月29日,居住地:安徽合肥,家鄉:安徽亳州。帖子註冊於4月10下午10,至今只發了這個帖子。

記者隨後對公布的手機號碼歸屬地進行查詢,發現大部分位於反應釜合肥,且有不少出現在北京、黃岡、阜陽等地。、絕緣油介電強度測試儀;

第二個問題可能是真的嗎?

“我只和她發生過壹次關系。”

為了求證帖子的真實性,記者隨機撥打了幾個號碼,發現並非空穴來風。

記者撥通了號碼15955 * * * 56。電話壹接通,壹個男人老王(化名)的聲音傳來。

老王告訴記者,他是肥西人,在市裏做瓦工。今年正月的壹天,我忍不住寂寞了。去了石門路上的壹家美容院,點了十個牌子的春蘭和衛浴。行的時候“她說只要30塊錢就行了,我覺得挺便宜的。她要了我的號碼,我給了她。”後來老王說,他從來沒有聯系過春蘭。“我連短信都沒發。時間長了,我就把她忘了。”

第三,問她是什麽情況?

離婚後被迫來合肥

還是老王告訴記者,春蘭跟他說了壹些她家的事。她說她是安徽亳州人。她和前夫離婚六年,做多級泵。“但是她什麽時候這樣做的?她還說家裏很困難,不得不在這壹行謀生。”老王很同情這個春蘭。

四問:每個人都有性生活嗎?

“是她男朋友故意詆毀我的!”

記者撥打了號碼13856 * * * 18。接電話的老徐(化名)說,他今年50多歲,在合肥壹個工地當包工頭。當記者問他是否認識春蘭時,電話那頭的老徐不打了。“這是造謠,故意中傷他人!已經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

“我去年只見過她壹次,是朋友介紹的。我和她真的沒有任何關系。”老徐解釋了原因。“聽春蘭說她有男朋友了,壹直想娶她,但春蘭壹直不同意。”老徐猜測是男友壹怒之下翻出了自己所有的手機蘆葦號,並發布到網上,對春蘭等人進行人身攻擊,以達到誣陷泄憤的目的。

老徐還向記者透露,當她把號碼給春蘭時,她還有些擔心。“我也提醒過她,不要隨便把號碼給別人,更不要隨便翻出來。”

五個問題,六個電動攪拌器;可以隨意公布號碼?

謹慎對待他人的隱私信息。

安徽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青年教師羅峰表示,如果帖子內容屬實,我們可以用心去猜測,發帖人是想告知與他發生性關系的人,及時去醫院做相關檢查,將可能發生的危險降到最低。“但即使如此,采用這種方法也是不明智的。其實完全可以用更隱秘的方式通知相關人員。”

如果帖子內容最終被證明不實,河北榮成“艾滋女孩”閆德利被楊勇下獄的案件極有可能再次上演。“不管事實是什麽,此類事件都在警告人們,我們必須警惕網絡論壇的負面影響。”

六問:海報違法嗎?

如不屬實,發帖人涉嫌誹謗。

“如果發帖人是在誣陷他人(春蘭及照片被曝光者),捏造並散布足以抹黑春蘭的事實,情節嚴重,將涉嫌誹謗罪。”安徽金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淑麗說,層流罩。

“目前這個事件還沒有定論,我們深感公眾的法律意識有待進壹步提高。”孟律師提醒公眾要增強法律意識。

孟律師表示,如果“李”等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如果這種發帖行為引起公眾恐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

鏈接信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披露、公布他人隱私,對其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侮辱罪和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所列犯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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