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販賣的通常是兒童或年輕婦女。壹旦落入人販子之手,命運坎坷,前途兇險。
在我們的認知中,被拐賣的人是弱勢的壹方,但是今天要說的這個女孩,卻憑借自己的智慧成功從人販子手中逃脫並被販賣,最終幫助警察抓到了壹堆壞人。
這個叫劉慧(化名)的女生,年齡在18歲以下,高中剛畢業。
那壹年,高考失利的劉慧在外面散心,回家就去火車站買票。結果,她的錢包被偷了。她又氣又急,大喊誰偷了錢包,並威脅要報警抓小偷。
就在劉輝著急的時候,壹個三十多歲的漂亮少婦上來勸劉輝。她說車站已經有很多人了,不知道每天會發生多少起盜竊案。警察管不了,所以妳報警也沒多大幫助。
年輕女子自稱劉梅(化名),問劉慧去哪裏。問清楚後,她拍了拍大腿,說她是那裏的,兩個都是老鄉,同姓。也是緣分,她答應幫劉輝買票。
在外面遇到好心人有困難的劉慧自然非常感激,答應壹回家就把錢還給她。
就這樣,劉輝和劉梅上了火車,壹路上聊得很開心。劉梅說,她在城裏婆家開的公司上班,以後可以來看她。如果她想找工作,她可以安排。
到站後,劉慧要坐兩個小時的車,還要走壹段山路才能到家,所以她急著回去。這時,劉梅拉著劉慧,說要陪她去城裏舅舅家辦點事。
欠別人人情的劉慧不好意思拒絕,身上也沒錢。她怎麽能買到票呢?所以她跟著劉梅去了她叔叔家。
劉慧萬萬沒想到的是,壹場陰謀正降臨在她身上。
不壹會兒,他們來到了市郊的壹個宏偉的農場院子前。壹個中年婦女打開了門。劉梅介紹說,這是她的姑姑。他們寒暄了壹會兒,劉梅叔叔出來邀請他們進屋。
我在屋裏坐下後不久,姨媽領著壹個瘦弱、幹癟、骯臟、駝背的男人進來了。瘦子壹上來就死死盯著劉輝,上上下下,讓劉輝很不舒服。
這時,劉梅讓劉輝去隔壁房間休息。她有事要和她叔叔商量。劉輝沒多想就進了房間。
房間裏有壹張床。她越想越不對勁。她想去拉門,卻發現從外面鎖上了。她驚慌失措,心跳加速。
我們現在應該做什麽?劉輝環顧四周,看到房間裏有壹扇側門。打開的時候是連著儲物間的,她就鉆進去搬了個小凳子站在上面,正好能透過窗戶縫隙看到外面的房間。
雖然沒聽清楚,但大概意思是我聽懂了。劉梅對瘦子說:“好壹個姑娘,又嫩又白的白菜,妳賤。”
瘦子低頭道謝,說妳給大姐開個價。後來,他們討價還價,最後以4000元成交。
劉梅說大白天直接拿走,天黑了再給他送去不好,於是瘦子搓著手走了。
看到這壹幕,劉輝的心涼了。她知道自己被人販子賣了,很擔心。突然她靈機壹動,想出了壹個自救的辦法。
不壹會兒,劉梅準備進屋,劉慧趕緊回房假裝睡覺。
進來,劉梅叫醒劉煒,說讓她陪她到壹個門口,劉煒揉了壹會兒眼睛說:
“姐,有三個女同學在老家玩的不錯,壹直想出去找工作。我能請他們壹起來妳們公司嗎?”
劉梅聽了很高興,認為這是壹個大訂單,他可以得到三個以上的錢,所以他欣然同意。
然後他們商量先去劉輝家的鎮上。那時,天已經快黑了,劉梅住在鎮上的招待所裏。劉輝回家聯系了三個女同學,然後第二天去市裏的公司面試。
午飯後,他們坐上了去劉輝老家的汽車。
當她到達鎮上時,她按計劃行事。劉梅找了壹家招待所住下,並讓劉慧盡快找到她的同學。
就這樣,劉輝終於自由了。她本來想直接去找警察,但是她手裏沒有證據。人家不承認也沒辦法,但是她不報復也不會舒服。
就在劉輝不知道該怎麽辦的時候,突然看到路邊有個獨眼龍在給自己取暖。劉慧“靈光壹閃”,心中有了主意。
於是她上前問獨眼龍為什麽不去屋裏取暖。獨眼龍說在屋裏取暖太麻煩,還得把柴火搬進去。
通過這句話,可以看出這個獨眼龍有多懶。壹番交談後,劉輝得知獨眼龍是個老光棍,便說:“大叔,我認識壹個三十多歲的少婦,長得漂亮。把她介紹給妳怎麽樣?”
獨眼龍滿口答應,問劉輝多少錢。
劉輝說,給我個旅遊費當介紹費就行了,五六百塊錢,但是她看出來妳不想做怎麽辦?獨眼龍說,妳把她帶到我這裏來,剩下的妳就不用管了。
之後,劉慧回招待所找劉梅,謊稱自己的三個同學願意去公司上班,但父母不同意,需要劉梅去談。
信不信由妳,劉梅跟著劉輝去了獨眼巨人。進入房間後,劉輝說給她的同學打電話,讓劉梅在這裏等她,然後就出去了。獨眼龍跟著劉慧出去,給了她500塊錢。
帶著路費,劉慧跑回家,把壹天的經歷告訴了父母。為了防止人販子逃跑,他們連夜去報警。
當劉慧把事情的全部經過告訴警察時,警察拘留了她,因為劉慧涉嫌拐賣人口。
隨後,警察帶著劉輝找到了獨眼龍的家,但沒有看到劉梅。
原來壹只眼也是個人販子。他強奸了劉梅,然後賣給了同村的單身漢李大怪。
壹群人又沖到李大怪家,終於救出了手腳被綁的劉梅。
這壹奇葩案例被報道後,引發熱議。大家都誇劉慧機智,她卻因涉嫌拐賣婦女罪壹審被判三年。
其他人也被逮捕。其中,劉梅原本是專門拐賣婦女兒童的慣犯。他已經綁架了五六個人,被判了無期徒刑。
“叔叔”、“阿姨”因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獨眼巨人因強奸罪和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18年;
李大怪收留被拐婦女,被判兩年。
她的父母對劉慧的判決表示不服,於是打電話找律師上訴。
在聽證會上,律師列舉了三項:
第壹,劉慧作案時不滿18周歲,案發次日是其18周歲生日,應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第二,她沒有主觀惡意,只是為了報復,而不是為了利益;
第三,幫助公安抓到四號販子,立下了汗馬功勞。
最後,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對劉輝進行批評教育,避免刑事處罰。
劉輝的案子有太多的反轉,這個結果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壞人受到嚴懲,劉慧用智慧救了自己。
網友對此事的評論也很有意思:
“人不賣我,我不賣人。人賣我,我就賣人。”
“中途賣出的絕地反擊”
“讀書還是很有用的。”
這件事過去很多年了,人販子依然猖獗。壹個人販子毀了兩個家庭,希望繼續加大對人販子的懲罰力度。
這件事妳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