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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書案最新消息

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對謝朝平做出不予逮捕決定;謝朝平被取保候審

《財經》實習生 李湘寧 記者 徐凱不出意外的話,謝朝平將結束29日的被羈押生活,回家度過壹個合家團圓的中秋節。

“我正在去臨渭公安分局的路上,要接老謝回家。”9月17日中午,謝朝平妻子李瓊告訴《財經》記者。

同日上午,在“8?09”案件新聞通氣會上,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通報稱,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的證據不足,決定不予批準逮捕。

同日,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對謝朝平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至此謝已被羈押達29日。警方在通氣會上稱,因此案涉嫌流竄作案,根據案件偵查需要,臨渭分局將謝朝平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延長至30日。

對於不予批捕的過程,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通報稱,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及案卷後,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了該案事實和證據。9月16日,臨渭區檢察院檢查委員會討論,認為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證據不足。在提訊謝朝平的過程中,“謝朝平也對自己的非法經營行為有了深刻認識,並表示真誠悔意。”因此,決定不予批準逮捕謝朝平,並退回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繼續偵查。

檢方提訊謝朝平並退回偵查,正是檢察部門對公安部門監督權的體現。

此前在9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聯合印發的《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明確要求,在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實、是否有逮捕必要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情況下,檢方必須提訊犯罪嫌疑人。根據此前下發的《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如果檢方認為公安機關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謝朝平因寫作《大遷徙》壹書涉嫌“非法經營罪”,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8月19日下午來到北京“跨省抓捕”了謝朝平。該案壹經曝光,備受輿論壓力,包括張千帆在內的法學家紛紛指出該案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但9月13日,警方非但不罷手認錯,反而堅持向檢察院提請批捕謝朝平。

謝朝平案峰回路轉,是否存在有關高層幹預,目前不得而知。

曾代理鄧玉嬌案的律師夏楠認為,渭南書案發生後,渭南和當地公安面臨各方的空前壓力,用檢察部門不予批捕的方式糾正了謝朝平案,也給了公安部門壹個臺階。

盡管謝朝平將獲釋回家,但此案僅僅被退回偵查而非撤案。謝朝平代理律師周澤認為“案件未來事態尚難料”。但夏楠律師認為,這不過是“給警方找臺階下”而已,謝朝平案將來會逐漸淡化乃至銷案。

此外,截止《財經網》發稿,因《大遷徙》被抓的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九洲鎮白家務印刷廠員工趙順未有消息。據該廠員工透露,趙順並非正式員工,承印《大遷徙》是其拉來的業務。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曾稱該廠與謝朝平之間的印刷合同涉嫌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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