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前了解市場情況:購買拍賣房產要足夠謹慎,在出手之前要對市場進行仔細的調查,做出準確的判斷。
3.參與競拍需要掌握的技巧:提前做好預算,提前了解樓盤,有個差不多的估價。要清楚自己的承受範圍。如果超過了可以忍受的範圍,就壹定不要掛牌子。妳必須冷靜謹慎,不受環境影響。
擴展數據:
網上司法拍賣的要求: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上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本規定所稱網絡司法拍賣,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過網絡拍賣平臺公開處置財產的行為。
第二條人民法院拍賣處置財產,應當采用網絡司法拍賣,但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必須以其他方式處置或者不適宜網絡拍賣的除外。
第三條網絡司法拍賣應當在互聯網拍賣平臺向全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國網絡服務提供者名錄數據庫。網絡服務提供者申請納入名錄庫的,其提供的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全面展示司法拍賣信息的界面;
(二)具備本規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網上報名、競價和結算功能;
(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完備和技術擴展功能的獨立系統;
(4)程序規範,系統安全高效,服務質優價廉;
(五)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廣泛的社會參與度。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專門的評估委員會,負責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選擇、評估和退市。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會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已納入和新申請納入名錄庫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進行評估,並公布結果。
第五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由申請執行人從名單庫中選擇;沒有選擇或者多個申請執行人選擇不壹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六條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制作和發布拍賣公告;
(二)了解拍賣財產的現狀、權利負擔等內容,並予以說明;
(三)確定拍賣保留價、保證金數額、稅收負擔等。;
(四)確定保證金、拍賣款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當事人和優先購買權;
(六)制作拍賣裁定;
(七)辦理財產交付並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移交產權證書;
(八)開設網絡司法拍賣專用賬戶;
(九)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人民法院實施網絡司法拍賣,可以將下列拍賣輔助工作委托給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壹)制作拍賣財產的文字說明、錄像或者照片;
(二)展示拍賣財產、接受咨詢、帶領檢查、封存樣品等。;
(三)拍賣財產的鑒定、檢驗、評估、審計、保管、運輸;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輔助拍賣工作。
社會機構或者組織承擔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所發生的必要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上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