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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年齡17,犯了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拘留了快三個月了。壹位網友律師回復:不需要請律師。妳可以打電話給我。...

不合適,別適得其反。17歲系未成年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以的話問問律師。爭取3年以內,爭取緩刑。如果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刑期在3年以下,未成年人(特別是學生)原則上可以使用緩刑。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界定與量刑

違反國家規定,刪除、修改、增加或者幹擾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致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讀: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界定與量刑

刑法解釋:第286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界定與量刑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刪除、修改、增加或者幹擾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致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刪除、修改、增加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說明這壹條是關於故意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故意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和應用程序罪,故意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 * *分為三個部分。

第壹款是關於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及處罰規定。根據該款規定,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添加或者幹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這裏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保護計算機安全的規定。目前主要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是指計算機按照壹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處理、存儲、傳輸和檢索的功能和能力;“刪除”是指刪除原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使其不能正常運行;“改裝”是指改變原有的計算機信息功能,使其不能正常工作;“添加”是指在計算機系統中添加某種功能,導致原有功能受到影響或者破壞,無法正常運行;“幹擾”,是指以刪除、修改、添加以外的其他方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功能,使其不能正常運行;“不能正常運行”是指計算機信息系統喪失功能,不能運行,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功能不能按照原設計要求運行;“後果嚴重”壹般是指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受到損害;給國家、集體、組織或者個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等等。根據該款規定,嚴重後果是構成本罪的要件,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構成本罪。該款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了兩級處罰:壹是後果嚴重構成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謂“後果特別嚴重”,主要是指破壞國家特別重要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功能;給國家、集體、組織或者個人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等等。

第二款是關於故意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和應用程序罪及處罰規定。根據該款規定,本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添加,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這裏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計算機管理的規定。目前主要參考《計算機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是指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實際處理的文字、符號、聲音、圖像和其他內容的所有有意義的組合;所謂“計算機程序”,是指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設備為了獲得某種結果而執行的編碼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動轉換成編碼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符號語句序列;“計算機應用程序”是用戶使用數據庫的壹種方式,是用戶根據數據庫授予的子模式的邏輯結構編寫的操作和計算數據的程序。“刪除操作”是指刪除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全部或部分數據和應用程序;“修改操作”是指對上述數據和應用程序的修改;“添加操作”是指向計算機信息系統添加新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這裏定義的“後果嚴重”,主要是指對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添加等操作,嚴重損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有效運行,影響正常工作和生活;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和應用程序被破壞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等等。本款犯罪應當造成嚴重後果,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構成本罪。“依照前罪的規定處罰”是指犯本款規定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款是關於故意制作、傳播破壞性節目罪及處罰規定。根據該款規定,本罪是指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這裏定義的“故意制作”,是指通過計算機為計算機信息系統編寫、設計破壞性程序的行為;“故意傳播”是指通過計算機信息系統(包括網絡)直接導入或者導出破壞性程序,或者發送、分發、銷售已經導入了破壞性程序的軟件的行為;“計算機破壞性程序”是指隱藏在可執行程序或數據文件中,在計算機內部運行的幹擾程序。典型的破壞性程序是計算機病毒。“計算機病毒”是指在計算機中編譯或插入計算機程序,破壞計算機功能或數據,影響計算機使用,並能自我復制的壹組計算機指令或程序代碼。其本質是未經授權的程序加載。計算機病毒具有傳染性、興奮性和潛伏性,對大、中、小、微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的危害性和破壞性極大。它是計算機犯罪分子攻擊計算機最嚴重的方法,可能會帶走大量的資金、人力和計算機資源,甚至會破壞各種文件和數據,導致機器癱瘓,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計算機病毒和壹般的生物病毒壹樣,具有多樣性和傳染性,可以復制和傳播。有些病毒傳播速度很快,壹入侵系統就破壞系統,有些病毒潛伏期很長,潛伏壹段時間後才發作。所謂“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是指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爆發後,原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和應用程序發生故障。這裏規定的“後果嚴重”是構成本罪的要件,主要是指影響重要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嚴重破壞,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並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是指犯本款規定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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