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於違法侵權,應該停止使用、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有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擴展資料:
知錢(北京)理財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稱,該公司2009年創作了《知錢俱樂部股票培訓課程》,後經調查發現,淘寶網上有上百家經營者非法復制並出售涉案作品,原價上萬的培訓課程,銷售的價格最低只有5元錢。
壹家名為“channa小店”的網店更是明目張膽地稱他就是從淘寶另壹買家進的貨。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該店店主王超停止侵權,不得再出售盜版視頻;要求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刪除網上出售盜版的所有鏈接。同時索賠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12萬余元。
網店店主王超稱,他在接到法院的傳票以後,已經停止侵權,侵權情節輕微,他願意以自己所獲得的利潤賠償知錢公司的經濟損失,但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他認為沒有依據。
壹審法院認為,《知錢俱樂部股票培訓課程》是知錢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組織創作完成的作品,而且已經過著作權登記機關版權登記,可以認定其著作權屬。店主王超明知涉案作品侵權,仍然出於商業盈利目的擅自將其反復銷售,已經構成侵權。
而公證書顯示,淘寶網並未在接到權利人多次通知後,及時刪除相關的侵權信息,因此應對這種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法院判決王超賠償知錢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2萬元,淘寶網在1萬元內負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
人民網-網店店主侵權?淘寶網被判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