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供水供電公司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營業機構有按照國家規定向本營業區內的用戶供電的義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拒絕向其營業區域內申請用電的單位和個人供電。所以我們有義務享受供電待遇。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情況下,供電企業應當不間斷地向用戶連續供電,但供電設施維護、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法用電等特殊情況除外。,供電營業機構可以中斷供電,但中斷供電前必須告知用戶。
《城市供水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因災害或者突發事件無法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戶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對策:如果停電是供水供電公司造成的,要及時打電話報修,請相關部門盡快修復。打電話報修時最好做好記錄,收集憑證。如果保修後沒有工作人員維修,需要向對方提交書面維修申請。
如果是拆遷方的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禁止施工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壹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懲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策:如果因為拆遷方的問題而斷水斷電,應該報警求助。保留記錄的證據,以便進壹步維護權益。根據北京戚穎律師事務所多年辦理拆遷征收案件的經驗,解決此類問題的最佳方式是復議與訴訟相結合。所以在拆遷過程中斷水斷電,壹定要盡快找到最佳解決方案,咨詢專業的拆遷征收律師,以免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