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5000元以上的所謂大獎,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
三、相關規定:
1.《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禁止不正當有獎銷售經營者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壹)以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等欺詐手段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手段,以高價宣傳商品質量;
(三)銷售彩票,最高獎金數額在五千元以上。
2.《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對有獎銷售不公平負有法律責任的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擴展數據:
案例:節目組發短信“不領獎就告”
冒充某綜藝節目欄目組發的中獎信息,以高額獎金為誘餌,以個人所得稅等名義騙錢,威脅當事人不領獎,將被起訴。壹個詐騙團夥以這種方式跨省作案100余起,非法獲利117。6萬元。近日,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唐雪峰、唐等6人提起公訴。
從天而降的“幸運獎”
“恭喜恭喜!如果您被XXX計劃選為場下幸運兒,您將獲得12。8萬塊錢和壹臺電腦。”2017 65438+10月17家住睢寧縣的楊凱突然收到了這樣壹條短信,短信裏還附有壹個鏈接網址和壹個受理碼。Xx節目是當時正在全國播出的綜藝節目。但是,我什麽活動都沒參加,那我是怎麽中獎的呢?出於好奇,楊凱隨意點擊了鏈接,出現了壹個登錄頁面,需要填寫登錄名、手機號等個人身份信息。逐壹填寫後,網站真的顯示出壹份獲獎者名單,楊凱的名字赫然在列。“網上都能查到,應該不是假的。”楊凱感到很幸運。
兩天後,楊凱接到壹個陌生男子的電話,自稱是××綜藝節目欄目組的成員。楊凱獲得了這個欄目的二等獎。如果他想領取獎金和電腦,他需要先繳納個人所得稅。“只要妳付出1。28萬元的稅,剩下的獎金會直接匯到妳的銀行卡上,電腦會郵寄給妳,但妳要先付5800元的郵費。”那人在電話裏告訴楊凱。
領獎前,楊凱要先交錢,這讓他有些猶豫,但考慮到自己很快就能有十幾萬元的獎金,楊凱覺得“劃算”。
“不領獎就要被起訴!”
隨後,對方主動讓楊凱加他的微信。楊凱發現對方的微信名稱使用了綜藝節目的名稱,微信所在的地區也顯示為“浙江杭州”,而杭州正是該綜藝節目的錄制地,這讓楊凱對中獎信息深信不疑。
根據對方提示,楊凱通過手機微信給對方轉賬5800元,後通過支付寶轉賬1元。28萬元。10分鐘後,對方打來電話,稱欄目組已將剩余獎金匯至楊凱賬戶,但因楊凱未及時操作導致系統超時,需支付2萬元“系統激活費”。
“我沒錢,讓我再想想。”看到楊凱不給錢了,對方語氣突然強硬起來:“如果妳不馬上匯款,我們欄目組就去法院告妳違約!”
幾個小時後,楊凱真的收到了壹條手機短信:“楊凱,欄目組已經起訴妳違約。如果不履行合同,將被罰款,並承擔法律責任。”留言署名“北京法院”。楊凱驚慌失措,不得不向家人求助。在家人的提醒下,楊凱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並報了警。
詐騙團夥跨區域作案
警方調查後發現,類似案件在貴州、江西等省市也有出現,應該是團夥作案、跨區域作案。經過調查,警方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2017 3月16、17日,警方分別在海南省海口、臨高將唐雪峰等人抓獲。
臨高縣農民唐雪峰,案發時26歲。2065438+2006年7月,唐雪峰認識了壹個外號叫“七叔”的人,得知他通過電信詐騙賺錢,於是唐雪峰向他學習。在“七叔”的教授下,唐雪峰逐漸掌握了壹些詐騙的“要領”,購買了電腦、無線網卡、u盤等作案工具。為了使詐騙活動更加隱蔽,唐雪峰先後招募弟弟唐和老鄉唐浩、拉姆雷蒙為“幫手”。
詐騙團夥先從網上購買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通過在網上發送短信的方式,隨機發送帶有鏈接的節目中獎詐騙信息。只要點擊鏈接,就會被要求填寫詳細的個人信息。團夥成員根據對方填寫的信息打電話詐騙。如果對方不匯款,他們就會冒充“法院工作人員”,以“起訴”為由進行威脅。
2065438+2007年7月,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將唐雪峰、唐、唐浩、趙帥、拉姆雷蒙、李超等6人移送審查起訴,其余犯罪事實正在進壹步調查中。
辦案檢察官提醒,如果沒有參加相關活動,收到中獎信息,請不要相信。即使在參與的活動中中獎,個人所得稅也要由主辦方代扣,中獎者也不需要預付,也不會出現中獎者因未領獎而被起訴的情況。
正義網-節目組發短信“不領獎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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