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依法調查取證,保證公民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律師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的律師,必須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律師”)。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律師助理人員不得單獨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
二、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原則上應當到被查詢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詢。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時需攜帶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應詳細註明律師姓名、所承辦法律事務、被查詢人姓名等內容,與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壹並交由受查詢的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案。
三、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驗申請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的執業律師資格。如對其身份有疑問,可以向其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查詢,也可以登陸其律師執業證發證機關或者同級律師協會網站查詢。
四、執業律師只能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有關人員的戶籍登記資料,查詢內容為:被查詢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等戶籍登記資料,不得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無關人員的戶籍登記資料。
五、執業律師所查詢的公民戶籍登記資料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根據戶籍登記資料如實出具相應的《戶籍證明》,加蓋承辦人印簽、戶口專用章並註明使用用途和有效期限。
六、執業律師對所查詢的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律師行業規範的規定承擔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