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數據
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
第三十四條【破壞生產經營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因憤怒、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破壞機器設備、殘害牲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破壞生產經營的;
(四)其他應當追究破壞生產經營刑事責任的情形。
也就是說,連續三次堵塞他人鑰匙孔的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對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
參考資料:
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案情,用502膠水堵住鑰匙孔的嫌疑人,其實是壹名鎖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