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應對被別人無故起訴?
相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25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1.被告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2.被別人起訴後,要收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2.被告應訴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被告對管轄權無異議的,應訴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回復:原件壹份,根據原告人數提供復印件;
2.證據:原件1份,根據原告人數提供復印件;
3.被告人資格信息:被告人是公民的,應提供此身份證復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師代理被申請人的,應當向代理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並註明是壹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責令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對管轄未提出異議並應訴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第三,不應訴可以嗎?
被告經法院依法傳喚不應訴,不影響正常開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被告必須出庭,法院可以使用傳票強迫被告出庭。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可以傳喚必須出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人。
《民事訴訟解釋》第二百四十壹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如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在聽取到庭的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雙方的辯論和提交的證據等訴訟材料後,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決。
被起訴後的影響:
如果法院立案,那麽法院會依法收集證據,啟動審判程序。對被告的影響無法判斷,但被告應積極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同時,如果法院判決被告敗訴,判決生效,那麽被告就應該履行法院判決,否則法院會采取強制措施,比如查封當事人的財產。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綜上所述,人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有矛盾和沖突。
被他人起訴後,要積極應訴,找到相關證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