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貨怎麽處罰?
銷售假冒產品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根據法律規定,將具有壹定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使用性能的產品,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或者喪失應有的使用性能的,屬於銷售偽劣產品罪。
消費者賣假貨怎麽賠償?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 * *生產者、銷售者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