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相關人員處了解到,吳對壹審判決的事實認定部分沒有異議,但覺得量刑過重,希望通過上訴留壹條生路,活著贖罪。他在看守所也沒閑著,寫了很多自述材料。這些材料也將作為上訴狀提交二審法院。
判處被告死刑的吳弒母案又起波瀾。被告人吳的二審辯護律師徐鑫告訴,壹審時辯護律師曾考慮申請司法精神病鑒定,但吳本人不願意,二審時會申請鑒定。
吳在給徐新要求其介入二審辯護的信中寫道,“我很想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來懺悔,承認錯誤,改過自新,贖罪,說聲對不起。”
徐鑫告訴南都記者,吳看過同監另壹案當事人手中的賬本後,曾給他寫過信。這封信主要有三個部分:“第壹,希望我能為他辯護;二是看了我的《無罪辯護》和《詩意的正義》兩本書,結合自己的案例談了壹些體會;第三,他表示希望活下去,余生懺悔。”
對於壹審判決,吳對事實認定部分無異議,但覺得量刑過重,希望通過上訴留壹條生路,活著贖罪。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吳仍然沒有認識到罪行的嚴重性,也沒有真正認罪。
從量刑上來說,這個合適,不重。如果吳想得到從寬處理,只能從態度、認罪、其他家屬的諒解,以及自己以後的生活和對社會的積極態度等方面入手,尋求法院的從輕處理。
吳說他活著是為了贖罪,這是壹個彌天大謊。他是在愚弄人的智商,因為他沒有殺害母親的動機。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他追求不想在“活著贖罪”的面紗下死去的利己主義。他寫的東西完全沒有參考價值,起不到“有助於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從而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的作用。建議二審開庭。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悲觀厭世,有自殺念頭。父親去世後,他認為母親謝的生活已經失去了意義。2015上半年,他產生了殺害謝的念頭,並在網上購買了作案工具。
2005年7月10日17時許,謝回家換鞋時,吳用啞鈴棒猛砸謝頭部、面部,致謝死亡,並在身上套床單、塑料薄膜、活性炭袋等75層套,對冰箱進行除臭。
後吳向親友隱瞞謝被害真相,編造謝陪其出國留學,以生活費、學費、經濟證明等為由,騙取親友654.38+0.44萬元。為了逃避偵查,吳買了10多份身份證件來隱藏自己的身份。
後來不知道為什麽,吳給舅舅發短信,說他和他媽要回家過年,讓他2月6日2016在高鐵站接他們。但吳沒有露面,於是舅舅去他家查看,發現了謝的屍體...很快,吳被警方通緝,這很快引起了轟動。
這位曾經的北大才子,卻在這個時候使出渾身解數與警察鬥智鬥勇。直到三年後,2019年4月25日,警方終於在機場成功將吳抓獲。壹審為吳辯護的律師日前告訴南都記者,吳不服福州中院壹審死刑判決後已發出上訴,二審法院已正式受理。
徐新說,他在收到吳要求他介入二審辯護的信後猶豫了很久。“經過深思熟慮,我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司法精神病鑒定等問題,更有助於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減少近親相殺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