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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方婷簡介_吳博瀾簡介_演員吳強簡介

吳(1842 ~ 1922),本名徐,字文玨,又名,字智勇,後改名。漢族,傑出的外交家、法學家,廣東新會西墩人,清末民初出生於新加坡。3歲隨父親回到廣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聖保羅書院,65438-0874年自費留學英國,入倫敦公學攻讀法律,獲博士學位並取得大律師資格,成為中國近代第壹位法學博士。後來,他以律師身份回到香港,成為香港第壹位華裔議員。

洋務運動開始後,於1882年進入李鴻章幕府,擔任法律顧問,參與中法談判、馬關談判等。1896年,被任命為清朝駐美國、西班牙、秘魯的使節,簽訂了近代中國第壹個平等條約《中墨貿易條約》。

辛亥革命爆發後,任民國陸軍外交部長,主持南北和談,迫使清朝退位。南京臨時* * *成立後,他出任首席大法官。1917赴廣州參加護國運動,歷任廣東外交部長、財政部長、省長。1922年,陳炯明叛逃時,因驚嚇和憤怒而病倒,死於廣州。

學校教育階段

1842年7月30日出生於新加坡,隨父親回到廣州。13歲,被綁架。他逃脫後,獨自壹人前往香港聖保羅學院求學。經過六年的西方教育,五年後他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求學期間,他與齊創辦了中國第壹份中文報紙《中外報》,並協助陳愛亭創辦了《香港中文報》。

1862,作為香港高院翻譯。

1864年娶了何金山牧師的大女兒和何琪的妹妹。

1870年從高院調到巡視組首席翻譯。

65438-0874年自費留學英國,進入倫敦學院學習法律,畢業後取得大律師資格。

當律師

1877年2月回到香港,是第壹位獲準在英國殖民地執業的中國律師。同時被香港政府推選為考試委員會委員。洋務運動開始後,李鴻章深切感受到對外談判人才的匱乏。6月6日,1877,天津海關官員李兆堂將吳介紹給李鴻章。經過壹番徒勞的打聽,李鴻章發現吳是壹個“找了好幾年”卻沒有得到的人才,當即決定將其擴展到幕府,以便“遇有疑難案件,可與洋人論辯”誰要是拒絕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觸犯了西方的法律,所謂“相持不下”。亨尼西州長高度贊揚了他的服務精神。

1878 16年2月16日被正式任命為太平紳士(後譯為太平紳士),開創了中國人當太平紳士的先河。

1879年,司法部因公返回英國,總督任命他為其代理人。

1880年,知府回英格蘭度假,吳受委。同年2月19日,經香港總督軒尼詩和中國領導人推薦,吳成為香港開埠以來第壹位華裔立法會議員。之後,吳介紹,積極支持軒尼詩的開明政策,反對歧視華人,廢除公開鞭笞,遏制販賣女童。它對香港的商業發展、城市建設和社會福利也有很大貢獻。1880年,他和富商梁安請求成立中華總商會。

1881年,他提出創建有軌電車項目,並建議姐夫何琦進行九龍灣填海工程。他還多次捐款支持香港的教育事業。

1882年,正式進入李鴻章幕府,後主持審理了因北洋水師軍艦停泊日本而發生的“阪崎案”。

政治舞臺

1894,甲午戰爭期間,據日本外交檔案記載,吳在與日本外交官接觸時,多次稱自己是日本人的朋友,因此非常珍惜這段友誼。既然是朋友,就應該坦誠相待。因此,吳在與日本人的談話中,幾乎毫無保留地泄露了清廷內部權貴的許多重要秘密。然而,當日本外交官與吳打交道時,他們的態度與吳截然不同。他們永遠不會忘記自己作為外交官的職責。表面上,他們也稱吳為朋友。然而,他們似乎並沒有把吳當作真正的朋友,而是當作重要信息的來源。正因為如此,每當吳的談話結束,這些公使、領事都會將談話內容詳細報告給日本外務省,供上層制定對華政策時參考。次數之多,內容之重要,數量之多,簡直讓日本外交官大吃壹驚。

《馬關條約》簽訂後,內容非常苛刻。因此,從朝廷到有識之士,無不深惡痛絕。康有為曾動員1000多人試圖在公交車上拿書,呼籲毀約再戰,爭取力量。臺灣省舉人痛哭流涕,認為“死為義士,不如生為漢奸”,乞求清廷永遠不要放棄臺灣省。而直接參與簽訂《馬關條約》的清廷代表吳等人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感受。他們覺得談判來之不易,應該履行條約規定的條款。甚至認為鷹派取消合同的企圖是無理取鬧和無事生非。他們不是對侵略者日本恨之入骨,而是通過談判增加好感,試圖依靠日本的力量與以光緒皇帝為首的清朝討價還價。

1896年被清朝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的使節。

1897年2月25日回港探親,受到總督羅賓遜、駐港海軍司令、全體立法會議員及士紳的熱烈歡迎。

1899年,奉命與墨西哥簽訂《中墨貿易條約》。

1902年,* * *回國,被授予候補京唐稱號。歷任法律修改部長、商務部長、右外交部部長助理、右刑事部部長助理。與沈家本壹起主持修改法律。在修訂過程中,他極力主張全面引進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他的想法得到了擅長中國傳統法律的沈家本的支持。辛亥革命後,吳繼續致力於修改中國法律,並得到孫中山的支持..南京臨時* * * *成立後,吳被任命為大法官。壹方面,吳主張效法西方,建立包括律師制度在內的全面的新的法律制度。另壹方面,他利用大法官的身份,在具體的審判活動中率先推動律師辯護制度的實施。

1906年,吳夫人何妙齡捐巨資興建何妙齡醫院。吳已經在香港生活了20多年。

1907,再次擔任駐美國、墨西哥、秘魯、古巴大使,兩年後回國。

辛亥革命爆發後(1911),吳在上海宣布贊成* * *並上書清廷,勸清帝退位。上海光復後,陳、、張謇等組織的“* * *和統會”作為臨時外交代表,被光復省份推動與各國交涉。後被任命為南方人民軍全權代表,與袁世凱派出的北方代表唐進行南北會談談判,達成袁世凱逼清退位,同意* * *,即推選袁為大總統的妥協。南京臨時* * *成立後,他出任首席大法官。臨時* * *搬到北方,退休到上海。被國民議會和國民黨黨推舉為領袖,被國民議會和黨列為董事,但並未上任。在南北和談中,孫中山處於劣勢,不得不讓步,而吳也辭職,回到《官渡錄》寫了壹本書,包括《延壽新法》、《民國治理芻議》、《美洲觀察》等。當時還有日本人何長雄和美國人古德諾,他們發表文章為袁世凱上臺制造輿論。吳深知這壹陰謀,發表了壹番話:“京中現有的* * *只能算是壹個劇場,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僚,只能算是演員。我們可以去劇院,但如果我們聽演員的話,我們真的不能去...問問路人誰喜歡當皇帝。我們必須努力堅持。不管他是洪憲還是洪憲,我們只知道今年是民國五年,明年是民國六年。這個稱號保持壹萬年,壹萬年!”袁世凱雖然當了“皇帝”,但很快就在全國的譴責聲中死在了墳墓裏。

1911年,宋、陳等人商量在上海起義,成立“上海軍都督府”。在考慮外交部長人選時,我猶豫了很久。有人提議吳去,大家都同意了,於是我派了吳的老朋友去。吳似乎有些猶豫,聲稱自己又老又弱,很難再介紹吳了。她被李說服了,勉強同意了。畢竟,他是壹位經驗豐富的外交官。他上任後立即向各國領事發出照會,增派警察保護租界,告訴他們各國在中國內部鬥爭中應嚴守中立,並向外國發電報承認中華民國。1912年,孫中山任臨時大總統,任臨時檢察總長。他高舉法治旗幟,制定頒布了壹系列法律法規。

1912年初,吳在《律師法》頒布、民國律師制度正式確立之前,為了審理山陽縣原知府姚榮澤壹案,堅持改變包括司法獨立、陪審團制度在內的傳統審判方式,要求律師出庭辯護。孫中山對律師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給予了大力支持。

1916年,他成為段內閣的外交大臣和下壹個十年的宰相。他被北京解職,因為他拒絕在解散國民大會的命令上連署。

1917張勛率領辮子軍北上,迫使總統李解散國民議會。吳知道,張勛其實想取消* * *和平制。於是李要求他解散議會,而他絕不可能同意。新任國務總理江朝宗帶領士兵包圍了吳的住所,並要求他交出總理的印章。吳不肯交出,兵士們喊著要印,直到深夜。吳無法休息。壹怒之下,她把印章從樓上扔下,讓他們回去找工作。第二天,我向李遞交了辭職信,回到山海關。沒想到會在山海關聽到張勛復辟的消息,於是決定和北洋* * *決裂,去南方尋找新的出路。我跟隨孫中山到廣州參加達摩運動,成為達摩軍的洋總長。

1921任廣州陸軍外交部長兼財務總監。北伐戰爭期間,他代理總統職務。

因病去世

6月1922日,陳炯明炮轟——孫中山在永豐艦避難。

第二天,80歲的吳立即登船拜見孫中山,並制定了謀反計劃。回家後,他依然怒氣沖沖。第二天,他接到陳炯明的電話,請他勸說孫中山辭職。他的話也是對吳的不敬。壹怒之下,他躺不起,兒子吳朝書立即將他送到廣州新工醫院,確診為肺炎。6月23日,終於由河西走到了吳。在永豐艦上的孫中山悲痛萬分。在船上,他發表了壹番話:“今日吳都督之死,與我先死無異,即代眾臣而死,為吳都督個人之交代,而死誠;但長輩死了,從此* * *為國事操勞,壹心壹意,無懼無魁吳。但全軍只能奮勇殺賊,繼其誌,讓其安息於墳中,以盡逝者之責。”“在我彌留之際,我還懇切地給我的兒子壹個支點,以保護事業和結束,向人民表明,沒有字的家庭事務。”全國各地紛紛開展紀念吳的活動。1922 12 17日,追悼會在上海舉行。

創作作品

主要著作有《吳燕芳文集》、《民國治理芻議》、《赴美考察》、《吳智勇先生公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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