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另壹個朋友回答的這個問題,中國的律師也有很大的差距。
窮人出不起高價,聘請的援助律師很多水平很低,甚至沒有打贏官司的意圖,只是走走過場。
以呼格吉勒圖案為例。薩沙看過很多關於這個案子的信息。
神奇的是,胡佳在1996聘請的律師花了1500元,而且水平很差,或者說她根本沒有做好打贏官司的準備。
其實當時隨便看看卷宗就知道,這個案子只是壹份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口供,疑點很多。
很明顯,這個時候妳應該做無罪辯護,但是這個律師的辯護還是挺搞笑的。
起初,他不認罪,但在庭審結束時,這變成了認罪。說我兒子年紀小,初犯,又是未成年人,請法院寬大處理?。
這種辯解,在當年重罰的情況下,無異於沒有辯解。因為律師也是認同事實的,根據嚴打,會嚴厲處罰。那時候別說強奸殺人了,連流氓罪(非禮或者強奸未遂)都可以槍斃。
可以說,這種防禦相當於把召喚送到了鬼門關。
有意思的是,胡佳可能是覺得這個律師在開庭前心不在焉,花了500元請了另壹個律師壹起辯護。
可能是錢太少:對方律師壹句話都沒說?。
所以壹味指責西方律師是沒有意義的。在西方或者東方,律師只是壹個職業,賺錢謀生,不是做慈善。
但至少西方對律師的要求是很嚴格的,比如美國的律師執照就需要經過美國?律師考試?。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參加這種考試:美國律師考試要求LL。m和J.D .畢業於美國律師協會認可的法學院,有資格參加美國相應州的律師考試(由於各州法律不同等原因,美國各州都有相對獨立的律師考試)。然而,只有完成四年本科學習的學生才能進入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m或J.D .學位,然後才有資格參加美國律師考試。相當於取得法學碩士學位,至少學習6年。
首先,我想糾正妳的錯誤說法。西方司法嚴重不公。妳是從哪裏得出這個結論的?
第壹,司法公正與否與妳是否有錢請律師無關。
司法是否公正與司法是否獨立密切相關。以美國為例。美國法院的法官作為三權分立制度下的獨立層級,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美國建國初期的馬布裏訴麥迪遜案確立了美國普通法院的違憲審查權。這是什麽概念?美國政府發布的命令和國會或地方議會制定的法案可以由美國普通法院進行違憲審查。如果它們違反了憲法,法院在裁決案件時可能不會適用這些法案。還有美國焚燒國旗案中最高法院事實上判肇事罪無罪的案例,還有布什訴戈爾總統大選案中最高法院的判決。從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美國法院的高度司法獨立性可以保證美國法院的法官能夠做出相對公正的判決。而這些和妳有沒有錢請律師沒有關系。畢竟在美國,沒錢請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第二,在中國,請不起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目前我國壹般民事案件中,如果妳的家庭確實有困難,符合當地法律援助的條件,可以向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壹旦申請了,就不用付訴訟費了。對於刑事案件,如果家庭有困難,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對於法律援助律師,妳要相信他們的專業能力和政府的指派。我可以保證,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在處理案件時會比市場上許多所謂的大律師更加細致。
第三,律師也是人,也要養家糊口。讓別人幫妳做事不對嗎?
不要對律師費如此斬釘截鐵。律師也是人,要養家糊口,也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畢竟,如果他們沒有收入,他們會餓死,因為沒有人會支付律師。所以尊重律師的勞動是應該的。再說了,妳雇人辦事,花錢不是應該的嗎?
總之,司法公正與妳是否有錢請律師無關,這涉及到司法制度。至於請不起律師的妳,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現在的法律援助律師也很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