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洗錢被捕後能否被保釋,取決於是否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具體來說:
(1)女性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被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婦女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的,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如果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那麽可以準予保釋;
(2)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不能取保候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壹條
洗錢罪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等犯罪的所得,以及所得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和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本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跨境轉移資產;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洗錢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既違反了金融秩序,又違反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違反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和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2.洗錢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幫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金融工具:不僅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工具,還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轉換為現金,以及將這種現金轉換為另壹種現金並將這種金融工具轉換為另壹種金融工具。同時,它洗錢的錢必須來自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汙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七種犯罪。
3.洗錢罪的犯罪主體是壹般主體,包括年滿16周歲並負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
4.洗錢罪的主觀表現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掩蓋犯罪的非法所得,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了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