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學者傾向於引進西方國家的價值和移植該制度,而對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史的縱向挖掘和深入分析卻很少。比如西方的證人豁免制度,中國古代的“親親相隱”,都包含著對人權、倫理等價值的尊重和保護。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有權控告法官、檢察官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作為刑事訴訟法確立的基本行為準則,具有以下特點:1。刑事訴訟基本原則體現了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規律。這些基本法律規範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思想內涵。比如審判公開原則,要求法院的審判活動從形式到內容都要向社會公開,使得審判活動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監督。這是公正審判程序的基本保證,也是司法審判活動的基本要求。2.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是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的法律原則。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那些在法律適用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政治或理論原則,只要沒有被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包括兩類:壹類是刑事訴訟和其他訴訟必須遵守的原則,如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各民族公民都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公開審判原則;保護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的原則;等等,我們稱之為壹般原則。另壹類是刑事訴訟特有的基本原則,如: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的原則;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原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辯護權,這是刑事訴訟特有的原則。訴訟是在專門的國家機關主持下解決糾紛的活動,俗稱“打官腔”。所謂“程序法”,就是調整訴訟法律關系、規範訴訟行為的法律。按照現代法學理論對法律的分類,程序法屬於規範辦案程序的“程序法”。刑事訴訟規則是辦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規則。中國是壹個有著五千年輝煌歷史的文明古國。中華法系作為人類法律文明的獨特表現,也有過鼎盛時期。有意思的是,雖然人類社會在國家出現後就有了訴訟活動,但很長壹段時間都沒有專門的訴訟法。中國古代法律采取“諸法合壹,刑民不分,實體法與程序法合壹”的立法形式,通常以刑法為主線,將刑法與民法、實體法與程序法混為壹談。直到20世紀,從來沒有專門的程序法,更不用說單獨的刑事訴訟法了。直到清末,沈家本被任命為“修律大臣”,才開始學習和引進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定了《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草案)》,但在頒布之前就被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因此,在幾千年的奴隸制和封建制時期,沒有刑事訴訟法。中國法制雖然曾經有過輝煌時期,但也不可避免地有很多糟粕。當前,我們應該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我們既要學習西方國家的法律文明,也要吸收和借鑒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的壹些好的東西。對於刑事訴訟法,大多數學者傾向於引進西方國家的價值和移植西方國家的制度,而很少對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的歷史進行縱向深入的挖掘。比如西方的證人豁免制度,中國古代的“親親相隱”,都包含著對人權、倫理等價值的尊重和保護。【1】本書追溯夏商周時期,循著歷史發展脈絡,梳理了秦、漢、唐、宋、明、清中國古代刑事訴訟的進程和特點,並與西方國家和中國近現代刑事訴訟法進行了比較分析和論證;是壹部工具性、知識性、研究性、學術性的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綜合專著。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允許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予以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人;(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上一篇:北京民事律師事務所排名前十名下一篇:刑辯律師壹般費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