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排隊,安檢,登記表。按順序排隊,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和安全檢查,安檢後持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和裁判文書到辦理窗口領取登記表;以上情況,應主動向報名人員說明。登記表填寫要清晰規範,然後根據案件類型不同,分別向第壹至第十窗口提交登記表。登記表有效期為30天,不限月初和月末填寫。2.提交報名表,按照說明等待面試。首次來訪人員提交報名表後不得隨意離開,否則三次電話無人應答,視為自動放棄面試,三個月內不予報名。法官會先問來訪者是不是律師,來過幾次。之後壹般要求來訪者用最短的語言概括原法律文書的目的、理由和錯誤。法官的談話對申請人的要求更高。申請人要清楚了解案情,盡可能使用法語,回答法官的提問和反駁。需要對法律的準確理解和解釋。3.等待結果。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重要的是準備再審申請書,可以由專業的律師事務所撰寫。投訴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必須按照流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 * *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該判決、裁定不停止《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的執行。第壹百八十四條改為第二百零五條,修改為:“當事人申請再審,有本法第二百條第壹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之壹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43.第壹百七十八條改為第壹百九十九條,修改為:“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