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通祥律師代理、辯護的案件在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東方衛視、江蘇衛視、鳳凰衛視、人民網、新浪網、搜狐網、網易、法制網、中國新聞網、中國法院網、《北京晚報》《文匯報》等報刊媒體上都有報道
壹、2007年11月07日謝通祥接受搜狐網采訪,針對我國首部《物權法》的出臺及實施等相關法律問題答疑解惑。
二、2008年7月21日謝通祥接受香港《文匯報》采訪,針對昆明巴士連環爆炸案,對北京奧運會的安全保衛提出建議。
三、2008年8月4日,謝通祥接受香港《文匯報》采訪,闡述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安全保衛的情況,並表示安保狀況良好不會出安全問題。
四、2009年謝通祥參加追索圓明園流失獸首律師團,2月24日接受《中國社會科學報》采訪,表示法國巴黎大審法院判決結果應該說是在預料之中的,因為原告資格確實有些勉強,不過這也是沒辦法,要是圓明園管理處出來當原告,結果也許不壹樣。
五、2009年7月謝通祥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與北京大學聯合舉辦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司法解釋起草與量刑規範化改革研討會,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親自擔任被告人姜某詐騙案件的辯護人開庭,開創了在中國大陸的法庭上辯護律師第壹次采用量刑規範化為被告人量刑,使姜某得到了公正審判。《人民法院報》、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網均作了相應報道。
六、2011年7月13日謝通祥接受香港《文匯報》采訪,準確預測中國最大走私案件即遠華特大走私案被告人賴昌星被遣返回國的程序及確切日期。
七、2012年3月23日謝通祥接受《大公報》采訪,針對取消死囚器官捐獻提出立法建議。
八、針對公安部督辦的特大新型地溝油案16名被告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接受《北京晚報》采訪,謝通祥擔任王佃生的辯護人並闡明對於該案的辯護意見,該案是食品安全法司法解釋出臺後開庭審理的最大壹起“地溝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