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後壹般不準予保釋,除非他患有嚴重疾病,短期內有生命危險,或者患有嚴重慢性病,在勞改場所長期治療無效,經勞改機關批準,可以保外就醫。壹般情況下,經過法院審理,不能準予保釋。取保候審,即取保候審,處於審查起訴階段。判刑後,叫假釋。假釋是指已被判刑的罪犯。在執行了壹定的刑罰後,他們表現得很好,已經改過自新。他們不會再危害社會,所以會有條件提前釋放罪犯。
表現優秀,經過改造的表現,不會再危害社會,那就有條件提前釋放他。這個有條件是指在釋放期間,對罪犯有壹個觀察期。如果他遵循壹定的條件,就真的會被釋放。被判刑的罪犯不能保釋出獄。但是,被判刑的罪犯實行假釋制度,符合假釋條件的,可以提前出獄。假釋考驗期滿後,執行原判刑罰。
1.量刑標準如下:
1,決定是否給罪犯判刑。量刑的依據是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
2、決定對犯罪分子采取什麽樣的刑罰和多重刑罰;
3.決定對罪犯的處罰是否立即執行;
4.將數個宣告刑合並為執行刑。
二、擔保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壹)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壹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或者已經有違反本法第七十壹條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違反本法第七十壹條的規定,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