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道德是律師因執業而調整與他人關系時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是規則;道德是個體的內化,是對個體的要求。
倫理是指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行為準則。道德和道德的區別是什麽?現在很多人談律師職業道德,把職業道德和職業道德混為壹談。事實上,職業道德是律師因執業而調整與他人關系時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是規則;道德是個體的內化,是對個體的要求。
要說倫理意義,要提出另壹個概念:什麽是職業?“專業”有個“親”,就是“申報”的意思。也就是說,所謂的職業就是人道主義行業。哪些行業應該屬於職業?我們把律師當成壹種職業,包括法律人、教師、醫生、神職人員。值得指出的是,律師和醫生的職業特點是相似的。我提到了“好律師造就好醫生”這個命題。以上行業都有壹些特點,也就是說,它們都是公共的,信奉公益服務的精神追求,是致力於促進公益的群體。這種宣傳就是所謂的專業性。當然,律師也要生存,律師執業具有壹定的商業性,但需要強調的是,律師的商業性是從屬的,處於第二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傳喚、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保證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關;
(二)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