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是指祖孫三代。壹般來說,“前科”是壹個人違法犯罪的記錄,嚴格來說只是指犯罪記錄。經法院審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予刑事處罰和宣告緩刑的案件。如果有前科,那麽這不會影響三代,只會影響直系子女以後的政審。
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從事以下九種工作:
1,法官,2,人民陪審員,3,檢察官,4,公務員,5,律師,6,辯護人,7,法醫專家,8,公證員,9,警察。
所以違法犯罪不僅會毀了自己,還會對子女以後的生活或就業造成壹定的影響,但不會對三代人造成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