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37天後刑事案件會怎麽樣?

37天後刑事案件會怎麽樣?

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刑事拘留期滿後,如果要繼續偵查,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發現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釋放當事人。刑事案件的程序:首先,公安機關會根據情況對其采取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可以延長壹至四日。檢察院壹般會在七天內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請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壹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壹般在十幾天,最長的是37天。逮捕後的偵查期限壹般不得超過兩個月,情況復雜的案件,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區,重大犯罪集團案件,在逃犯罪等。,經省檢察院批準,可以再延長兩個月。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經省檢察院批準,再延長兩個月。也就是說,公安階段的時間壹般在兩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的有八個月。然後,由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撰寫案情,將案卷和證據移送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壹般是壹個月,重大復雜的項目可以延長半個月。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者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壹個月內完成,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結束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檢察院公訴科審查完畢後,會寫公訴書,向相應法院提起公訴。

被刑事拘留了怎麽辦?

1.壹、公安機關或檢察院限制妳親友人身自由的,根據法律規定,傳喚或強制傳喚壹般不得超過12小時,不允許以連續傳喚或強制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除三類妨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所在單位。

2.第二,近親屬有知情權。無論是電話還是郵件形式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都可以向辦案人員詢問涉嫌的罪名和看守所的位置。

3.第三,如果妳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只有律師可以見妳。根據現有法律,家人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在他們出席法庭會議時。在此期間,僅委托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強制措施期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依法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屆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 上一篇:新臺州律師事務所的律所主任
  • 下一篇:刑事案件律師費收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