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是針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構成犯罪,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刑罰針對的是已經觸犯刑法並構成犯罪的行為。
同樣性質的行為,由於嚴重程度不同,後果不同,會受到不同性質的懲罰。
第二,處罰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的依據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處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和全國人大制定的刑法修正案。
第三,實施處罰的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非行政組織。
它的實施主體要比懲罰主體廣泛得多。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
第四,處罰種類不同。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款、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雖然行政處罰也是針對人的,但是只有壹種,就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嚴厲程度上無法與刑罰相比。
擴展數據: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指控侵犯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
國家立案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以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2065438+2008年9月5日上午,深圳市龍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提起公訴的尹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壹案。
據悉,這是龍華法院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公開審理的第壹起涉黑涉惡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壹般遵循不訴不理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提出,國家司法機關壹般不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在刑事案件中,國家刑事司法機關通常會主動介入。受害人或群眾報案後,公安、檢察機關將介入調查。
然後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作為法律的法官進行公正審判,以達到懲罰罪犯、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