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結案壹般有兩種情況:
1,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法院作出生效判決;
2、公安局撤銷案件或作出不立案決定,且在追訴期限內不再起訴。
第二,提起刑事案件上訴後可以看報紙嗎?
根據法院的規定,刑事上訴案件的當事人不得閱讀文件。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卷宗;進入公訴階段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全部卷宗;進入審判程序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所有卷宗。但沒有規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閱卷權。這樣的規定也是從刑事案件的性質考慮的。
根據規定,刑事申訴案件的申訴人不能直接查閱本案件的刑事案卷,只有其委托的辯護律師經法院批準才能查閱相關案卷。
第三,刑事案件的罰金標準
1,無限罰款制度。
也就是說,刑法分則只規定了地點、單個地點或者罰金,並沒有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額,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罰金的具體數額根據犯罪情節酌定。在無限罰款的情況下,根據前述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罰款數額最低不得低於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罰款數額最低不得少於五百元。
2.限罰制。
也就是說,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範圍內決定罰金即可。比如《刑法》第170條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分則中有不少類似的規定,主要集中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壹章。
3.比例罰款制度。
即罰金數額是以犯罪數額的百分比來確定的。比如,根據《刑法》第158條,虛報註冊資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1%以上5%以下罰金。
4.多重罰款制度。
即罰金數額是由犯罪數額的倍數決定的。比如《刑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根據這壹規定,罰金數額取決於犯罪數額,犯罪數額越大,罰金數額越高;反之亦然。
5.雙罰款制度。
即罰金數額由犯罪數額的比例和倍數同時決定。比如,根據《刑法》第141條的規定,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這種罰金數額的規定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壹節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