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工作需要做哪些?

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工作需要做哪些?

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工作需要做哪些? 刑事案件開庭之前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現將其中主要內容列舉如下: 壹、準備相關材料 庭審如戰場,千萬不要打無準備之仗,應當在庭審之前將壹些相關材料準備好。常見的相關材料有閱卷筆錄、相關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辯護提綱、發問提綱、 證據 的質證意見、要提交的證據等材料。 二、告知當事人庭審註意事項 要想取得好的庭審效果,離不開當事人和 律師 的配合。在開庭之前,壹定要告訴當事人壹些註意事項:1.庭審程序。被告人在庭審時難免會緊張,提前告知其庭審程序能減少被告人不必要的緊張。2.註重儀表。法庭是神聖的,開庭時被告人壹定要註意儀表(如果被告人被 取保候審 的話更是要註意衣著和打扮)。3.最後陳述。如果可以的話,讓被告人準備好最後陳述。 三、其他註意事項 還有壹些比較瑣碎的註意事項,比如是否需要穿戴律師袍;確認開庭的時間、地點;準備駕車前往的話要註意是否限號,停車場的位置等問題。千萬不要遲到,律師遲到的話影響很不好。 開庭的方式 開庭審理 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 不公開審理 。其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以民事 訴訟 為例: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 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可知,離婚案件壹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壹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壹般都會允許。 開庭的具體步驟 首先,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布法庭紀律; 其次,由審判長宣布開庭,並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第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 證人 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鑒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第四,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原告及其訴訟 代理 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第五,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綜合上面所說的,審理壹起案件壹般是要做很多的準備工作,就是為了可以在審理的時候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同樣自己也可以通過專門的判斷來讓犯罪人員得到該有的懲罰,所以,案件的審理都是有程序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 上一篇:刑事案辯護律師收費
  • 下一篇:北京十大知名刑事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