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刑事案件律師幫當事人遞交哪些材料

刑事案件律師幫當事人遞交哪些材料

發生法律糾紛時,很多人都會從正常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最常見的是委托律師來爭取自己的利益,那麽刑事訴訟律師材料需要哪些呢?這方面的知識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來由為您整理的刑事訴訟律師材料需要哪些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壹、刑事訴訟律師材料需要哪些?

1、拘留或逮捕通知書

親屬委托律師時,將拘留通知書或者逮捕通知書直接交給受委托律師,以便使得律師能夠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名。舉個例子,同樣是在網路上參與賭博被抓,是犯了普通的賭博罪還是開設賭場罪,後者比前者的罪行要大得多。當然沒有拘留通知書或者逮捕通知書也不影響委托辯護律師,但是壹旦有,會見律師的時候壹定要帶好,因為委托人畢竟沒有研究過法律,分不清此罪與彼罪。

2、委托人身份證、戶口簿

委托人的身份證是必備的,這涉及到律所受案登記的程序,不知道委托人的身份情況,有哪個組織敢隨便簽訂委托合同,況且是敏感的刑事案件?身份證在當前是人們的重要證件,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更是重中之重。戶口簿在有些地方的看守所是必須看的,因為新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只有親屬可以委托辯護律師,所以盡管您想為朋友兩肋插刀幫他壹把,在委托律師時也要將他的親屬帶來。戶口簿是親屬關系的最好證明,因此攜帶戶口簿前來與律師面談甚好。

3、偵查人員姓名、辦公電話號碼

青島市第壹看守所在偵查階段,律師第壹次會見時,看守所要求提供辦案人員的姓名及聯系方式,然後偵查人員會聯系辦案人員問詢是否允許會見。如果沒有偵查人員的姓名及聯系方式,看守所不允許會見,那樣還得跑腿,很不方便。因此,親屬在與律師見面前到公安機關將辦案警官的姓名、電話號碼了解清楚,也便於律師及早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4、錢款、衣物

這裏指的錢款不僅僅是律師辯護費,更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費。因為家屬遠道而來根本不清楚看守所在什麽地方,可以隨同律師會見壹起去看守所將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錢款、衣物存上,省去諸多麻煩。

二、刑事案件再審期限是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幹意見(試行)》第十條、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於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訴訟哪些案件需要再審?

(壹)壹審都應當開庭審理。

(二)二審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壹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有異議的,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自訴案件人民檢察提起抗訴的案件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二審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案件:

1、對上訴抗訴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判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需要發回重新審判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2、具有《刑事訴訟法》第227條規定的違法法定訴訟程序的傾向,需要發回重新審判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三)審判監督程序,應當開庭審理的情形:

1、依照壹審程序審理的。

2、依照二審需要對事實證據進行審理的。

3、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

4、可能對原判加重刑罰的。

5、有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情形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情形。

以上就是由為您整理的刑事訴訟律師材料需要哪些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帶委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時必不可少的,還得帶偵查人員姓名、辦公電話號碼和拘留或逮捕通知書等壹些材料,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

  • 上一篇:刑事案件,律師面對的有哪些風險?要註意哪些問題
  • 下一篇:刑事案件律師何時介入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