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案件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麽?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命令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以確保其隨叫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處理。根據刑法第50、565、438+0、60條等相關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為:65、438+0,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逮捕,但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等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取保候審。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即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節嚴重,但取保候審時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的必要,應當取保候審。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合羈押的,如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取保候審。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在逮捕前發現的,不能決定逮捕;如果是逮捕後發現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的方式。當事人病情不算重,可能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最好請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第二,如何處理親友被刑事拘留。首先,聽到或知道親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不要驚慌。第壹,盡量搞清楚涉嫌什麽罪名,是哪個公安、檢察機關抓的,在哪個看守所。至於怎麽知道罪名和羈押地點,可以去偵查機關問主辦警官。其次,如果知道基本情況或者無法了解相關情況,要盡快聘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幫助妳了解被指控的罪名,去看守所會見被羈押的親友,詢問口供,盡快了解案情。建議此時不要和律師簽訂整份刑事代理合同,只簽律師會見合同,這樣在了解更多之後,可以有更廣闊的空間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律師。第三,會後采訪律師。律師會根據案件情況和自己的實踐經驗幫妳分析罪名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會受到什麽處罰。耐心聽完律師對犯罪的分析後,他會提出自己的想法。這時候壹般可以判斷律師是否專業,是否能自救,是否能讓親友提前釋放,或者取保候審,被判較短刑期。然後再決定是簽刑事專職代理合同,還是另外聘請壹個能力更強的律師。之後,律師要查閱、復制案卷,多次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調查取證,申訴控告,起草並出具律師意見或辯護意見。如果對判決不滿意,還要幫忙寫上訴狀等工作。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確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的壹種強制方法。事實上,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親屬考慮最多、花費時間和精力最多的就是幫助嫌疑人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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