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刑事拘留請律師有用嗎?
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請律師有用。
請了律師可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因為職業關系,可以更好地開展辯護,在調查證據,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方面都有很大的便利。並且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等代理申訴,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專業性更強。
首先聘用了律師,以後可以與犯罪嫌疑人,及時的見面,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壓力能夠起到緩解作用,最起碼能讓他靜心。讓犯罪嫌疑人,看到希望。認為這壹點,是聘請辯護律師起到的,第壹個最重要的作用。第二點,如果,律師發現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比較輕,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偵查期間辯護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