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作用是什麽?
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通報家屬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與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環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遽然改變,很多人無法忍受,窮困之下,發生壹些不該發生的事;
2、律師會見犯罪嫌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關法律知識。讓犯罪嫌疑人對所面臨的困境有個清醒的認識,知道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從犯罪嫌疑人處了解到其無罪或者罪輕的犯罪線索,幫助做壹些固定有力證據的工作,為以後的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都有滅失的危險,壹時的不慎,將可能導致有利的證據的永遠也無法取到;
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盡管,法制環境在日漸向好,但是刑訊逼供的現象還時有發生,甚至發生成招、屈打致殘致死的慘劇。如果發生刑訊逼供的事,有律師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訴、控告,從而有效地減少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便於爭取立功的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從而很好的化解危機;
7、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律師還將增加詢問在場工作,以更好的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律師是受當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壹條
為規範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準執業的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