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積極後果
1、專業法律建議:律師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為當事人提供準確的法律建議和策略,幫助當事人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性質、可能的後果以及如何應對。
2、維護合法權益:律師能夠全面、客觀地分析案件證據,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3、減輕心理壓力:刑事案件往往涉及較為嚴重的指控,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律師的出現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心理支持,減輕其焦慮和恐懼感。
二、消極後果
1、費用負擔:聘請律師需要支付壹定的費用,對於經濟狀況不佳的當事人來說,這可能是壹個沈重的負擔。如果案件最終未能取得理想結果,這筆費用可能會被視為壹種損失。
2、信任問題:在律師與當事人之間建立信任關系需要時間。如果當事人對律師的能力或誠信產生疑慮,可能會影響案件的進展和結果。
3、案件復雜性增加:在某些情況下,律師的介入可能會使案件變得更加復雜。例如,律師可能會提出新的辯護策略或證據,導致案件審理時間延長或增加新的爭議點。
綜上所述:
刑事案件找律師的後果具有兩面性。壹方面,聘請律師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法律建議、維護合法權益和減輕心理壓力;另壹方面,也可能帶來費用負擔、信任問題和案件復雜性增加等消極後果。因此,當事人在面臨刑事指控時,應謹慎權衡利弊,選擇合適的律師作為法律代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規定: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