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刑事案件偵查期間律師可以介入嗎

刑事案件偵查期間律師可以介入嗎

刑事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偵查機關在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介入,只要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予以委托。在偵查期間,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幫助: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幫助其了解有關法律規定,解釋有關法律問題,並告知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及有關法律責任。2.代理申訴和控告,需經犯罪嫌疑人同意。但若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或受威脅而無法申訴、控告,律師也可以主動為其申訴、控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3.對於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在偵查階段,非辯護人沒有探視權,但若當事人已服刑,親屬或朋友等有探視和會見的權利。

正式批捕之後多久能起訴?

1.正式逮捕後,如果案情簡單壹般會在二三個月起訴。

2.壹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並可以最多延長到七個月。

3.另外,如果退回補充偵查或者發現重要罪行,偵查期限還得延長或者重新計算。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準權或者決定權屬於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要求審查批準逮捕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有批準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 上一篇: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請律師嗎
  • 下一篇:刑事辯護律師費用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