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公安偵查階段。
1,協助公安機關收集犯罪證據,盡快破案;
2.偵查機關不當履行職責的,代表被害人及其家屬向有關機關申訴、控告或者反映情況,督促偵查機關迅速辦案,為被害人申冤;
3.向公安機關提交我們的民事損害賠償法律文書,包括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辦案,嚴懲犯罪嫌疑人,同時提交我們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方案;要求公安機關提供與本案刑事附帶民事相關的相關證據材料。
第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
1,律師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相關材料,提出代理意見,與檢察官就案件性質、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年限等交換意見;
2.正式向檢察院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要求犯罪嫌疑人不僅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使賠償事項更加具體並提供相關法律依據,同時在律師的指導下收集並提供對我們有利的證據,實現賠償利益的最大化;
3.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協商我們《外出諒解書》的相關事宜,以及如何簽發,以保護我們的利益,同時通過協商實現我們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庭審階段。
1,幫妳收集指控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證據提交法院;
2.代表您出庭要求賠償、指控被告人,對公訴人、辯護人不利於被害人的意見進行積極抨擊和合理辯護;
3.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相關材料,調查收集案件相關材料,提出代理意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後工作。
4.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醫療費等。)通過審判程序。
5.壹審判決後,如果對民事賠償不服,律師會上訴;如果對刑事判決不服,他們將代表被害人及其家屬向檢察院提出抗訴。
6.配合法院積極執行賠償到妳手等執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