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刑事案件請律師有用嗎?如果有經濟能力,建議早點委托律師。刑事案件分為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只要當事人涉嫌任何犯罪,只要沒有被法院定罪,就不能稱為罪犯,沒有犯罪記錄。所以,請律師介入的最佳時機是公安偵查階段,因為在這個階段,公安機關是不允許讓家屬或親屬探視的,只有律師才能見當事人。而且刑事案件越早委托律師,對案件的最終處理越有利。最好是在偵查階段,或者壹個人被采取強制措施(拘留)就委托律師介入。有了律師的介入,我們可以更早的了解案情,因為他的口供還沒有成型,律師可以提醒他說什麽,告訴他什麽對他不利。再者,律師的介入可以有效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沒有律師的介入,大部分都會在偵查羈押階段受到懲罰。如果妳有律師,妳可以告訴他,律師可以上訴和控告他。因此,請律師是有用的。二、刑事案件律師費用多少有具體標準,與以下因素密切相關:1,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指案件的復雜程度,如是單罪還是共同犯罪,是壹罪還是數罪,是涉及壹個犯罪事實還是多個犯罪事實,等等。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了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其他必要的辦案費用,是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2.委托人的具體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就是調查階段的會見次數。有些委托人會要求律師在案件需要的會見次數之外,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樣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他成本,導致律師費增加。委托人的具體要求是決定律師費的壹個重要因素。3.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不同,在收費上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就像醫院的醫生壹樣,專家醫生比普通醫生收費高。壹般來說,專業化程度高的律師,經驗豐富的律師,專業研究深入的律師,工作含金量高,辦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師費也更高。律師費是否合理應該從以上三個方面考慮,而不應該以“壹般多少錢”來衡量。律師費的高低是選擇律師的壹個考慮因素,但不應該是決定性因素。如果根據價格選擇律師,甚至盲目“選便宜的”,最終會得不償失。畢竟案件的結果關系到妳的財產、自由甚至生命。根據法律規定,從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行為人享有辯護權。雖然法律規定的作為辯護人的範圍比較廣,但是為了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保護,建議聘請專業律師。根據實際案例,刑事案件聘請律師還是很有用的。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第四十條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