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
10000元.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
10000元。壹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
30000元.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壹個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普通民事、經濟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律師工作所需耗費時間,代理律師知名度和經驗,在2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涉及財產標的的,按爭議標的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於2000元(外地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北京勞動仲裁律師收費標準
1、壹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壹般是壹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壹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壹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托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