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律師如何收費
律師收費依據所在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異。本文內容以雲南省為例,為大家介紹律師收費的相關內容。 《雲南省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引標準》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不同的服務方式,單獨或者綜合采取期間固定收費、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壹)期間固定收費,是指為委托人在壹定期限內提供日常法律服務所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用。 (二)計件收費,是指以每壹項委托法律事務或每壹法律服務階段為基本單位,按規定的數額或在規定的範圍、幅度、限額具體商定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或雖然涉及財產關系但不考慮財產價值僅根據工作量、工作內容確定費用的法律事務,如代書、不適合按標的額計收律師費的專項非訴訟法律服務等。 (三)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是指按照案件爭議標的額、項目涉及的爭議標的額、交易額,按壹定比例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計價方式。按標的數額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和項目,包括民事訴訟、執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仲裁案件,以及非訴訟法律服務。 (四)計時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根據其提供法律服務耗費的有效工作時間,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按確定的每小時收費標準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采用計時收費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及時填寫工作日誌,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單,與當事人協商確定。 (五)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時,只收取壹定金額的基本服務費用(或約定不收取基本服務費用),其余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方式等先行約定,根據目標、效果的實現情況,按約定金額或比例支付的收費方式。 以下案件不得實行風險代理: 1、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 2、實行政府指導價外的行政訴訟案件; 3、婚姻、繼承案件; 4、群體性案件。 (六)其他收費方式,是指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壹致的前提下,約定更符合所委托事項實際情況的其他律師服務收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