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辯護中,律師費標準如下,供參考:
(a)壹般刑事律師服務費
對於壹審法院為基層法院且案情不重大、不復雜的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如下:
1,調查階段:3000元/件
(註:本律師只提供各訴訟階段的全程法律服務,不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單獨提供面談服務。)
2.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件
3.試用階段:4000元/件
4.申訴階段:3000元/件
(2)重大復雜刑事案件律師服務費。
第壹審法院為中級人民法院或者基層法院,但案情重大復雜的,應當在下列範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1,調查階段:6000-1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5000元/件。
3.試用階段:8000-20000元/件
4.申訴階段:6000-15000元/件。
(三)異地辦案差旅費
1.非代收地區:對於案件發生地和壹審案件審理地均在沈陽市十個轄區(和平區、沈河區、皇姑區、大東區、鐵西區、東陵區、於洪區、蘇家屯區、渾南新區、沈北新區)範圍內的案件,不屬於異地案件,不收取差旅費。
2.受案地區:案件發生地和壹審案件審理地在沈陽十個轄區以外的案件,差旅費數額根據實際需要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四)刑事案件收費。
1,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100-200元/次;
2.代理投訴、控告1000-3000元/件;
3、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1)偵查階段(含申請取保候審)1000-3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000-3000元/件;
(3)試用(初審)階段1500-4000元。進行壹審,進行二審的,二審按照壹審標準核減。
(5)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費用1,000-3,000元/件。
(六)重大復雜案件收費
律所時間、地域跨度巨大,屬於集團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刑事訴訟案件。可以在不超過基準價5倍的範圍內與委托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在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1)花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費用,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