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北京死刑復核律師電話是多少?

北京死刑復核律師電話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辦理死刑復核案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辦法

死刑復核辯護律師馬啟勛律師

發[2014]346號

為切實保障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確保死刑復核案件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規則壹。死刑復核案件的辯護人可以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立案信息。辯護律師在詢問時,應當提供自己的姓名、律師事務所名稱、被告人姓名、案由以及提出復核請求的高級人民法院的名稱和案號。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夠即時答復的,應當即時答復;不能即時答復的,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答復的內容應當是是否立案以及承辦案件的法院。

規則二。律師接受被告人或者被告人近親屬的委托,或者接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擔任死刑復核案件辯護律師的,應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法院提交相關手續。

辯護律師應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壹個半月內提交辯護意見。

規則三。辯護律師提交委托程序、法律援助程序、辯護意見、證據等書面材料的,經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收集並隨案移送,也可以送最高人民法院承辦案件的審判庭或者當面反映意見時提交;對於沒有立案的案件,辯護律師可以送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後隨案移送。

第四條?辯護律師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查閱、摘抄、復制案卷。但是,對依法不公開的材料,不得查閱、摘抄、復制。

第五條?辯護律師要求當面反映意見的,辦案法官應當及時安排。

壹般辦案法官和書記員會面對面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或者合議庭其他成員或全體成員與書記員面對面聽取。

第六條?當面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應當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的辦公室進行。辯護律師可以帶律師助理參加。當面聽取意見的,應當核實辯護律師和律師助理的身份。

第七條?當面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時,應當制作筆錄,由辯護律師簽名並附具。辯護律師提交相關材料時,應當領取並開列回執壹式兩份,壹份交辯護律師,壹份附卷。

第八條?當面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時,有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指派工作人員全程錄音錄像。在場的其他人不得自行錄音、錄像、拍照。

第九條?復核結束後,受委托宣判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判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送達辯護律師。

第十條?本辦法自206543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

1.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院電話。

立案法院:010-67555787?

刑事審判第壹庭:010-67555108

刑事審判第二庭:010-67555209

刑事審判第三庭:010-67107864

刑事審判第四庭:010-67555409

刑事審判第五庭:010-67555509

審判監督法庭:010-67555793

2.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法庭的通訊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北花市街9號?郵政編碼:100062

  • 上一篇:刑事案件中律師為被害人提供哪些服務
  • 下一篇:刑事拘留不讓見律師什麽原因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