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場的角度來說,主辦方首先要考慮這個培訓題目的市場有多大。公司、單位犯罪在刑事案件總數中所占比例較小,但壹般涉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等專業性較強的犯罪。在實踐中,很多公司在刑事案件中找不到合適的辯護律師。這就決定了法人犯罪的刑事辯護具有“高端”和“稀缺”的特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北大法學院這次研討會的議題是“獨特的”,但也決定了這次研討會的規模應該不是“大班額”。
第二,區分訓練目標,確定訓練方法。
現代訓練可分為知識訓練、技能訓練、態度訓練、觀念訓練和心理訓練,不同訓練類型下的訓練方法有顯著差異。律師職業培訓的主要目標應該是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簡而言之就是“學以致用”。以教學為主的訓練方式達不到這個目的。壹個基本的經驗是,知道了不壹定做,知道了也不壹定做好。
這就是“紙上得來是淺的,永遠不知道要做的”的道理。這個研討班的基本方法還是老師教的,而且是“灌滿”。現在想想自己學到了什麽,說“壹只耳朵進,壹只耳朵出”壹點都不誇張。
第三,找準主要問題,合理設置課程。
律師培訓要著眼於解決問題,著眼於解決參訓律師的實際問題,提高他們的應用能力,使培訓更有針對性。這就要求培訓老師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與參與的律師進行雙向交流,避免盲目照本宣科。在課程設置上,要著眼於解決某壹領域的某些問題,而不是貪“大”,求“全”。例如,本次研討會安排了陳興良教授講授刑法第九修正案,羅誌勇法官講授刑事案件的上訴和再審。這並不是說這兩門課的內容不重要,而是和公司犯罪這個主題關系不大。我個人認為,花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聽壹本書能學到什麽,有點浪費。
第四,明確學生主體,提高培訓效果。
現代成人培訓的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培訓的參與者是整個培訓的中心,是學習的主體,不能作為灌輸的對象。本次研討班的大部分學員都有刑事法律業務的工作經驗。變單純的“知識灌輸”為“參與互動”,采用讓參與者享受體驗、講述自己所知道的、分享不同經驗的方法,形成參與者的集體智慧,對培訓效果有很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