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 風險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壹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壹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壹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壹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分別規定:“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註意: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三、風險代理的費用標準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免責聲明 本人對轉載、分享的內容、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真實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僅供普法參考。 版權聲明 文章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學習交流使用,禁止用於商業用途,如遇侵權,請及時與我聯系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