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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多久通知家屬?

刑事拘留後,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我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給妳看,希望對妳有幫助。

第壹,被刑事拘留多久會通知家屬?

刑事拘留後,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5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公安機關會以刑事拘留通知書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書》是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涉案當事人家屬移交的正式司法文書。是以公安局名義發出的正式文件,表明涉案當事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如果妳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妳的家庭成員可以做以下事情:

1.向當地公安機關詢問情況,看是否有刑事拘留通知書還在郵寄中或者郵寄地址有誤等原因。

2.上述理由不存在,公安機關涉嫌違法執法的,可以積極收集證據,向上壹級公安機關投訴。

二、刑事拘留最長是幾天?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之和。

公安機關拘留期限(《刑事訴訟法》第89條)

3天+7天;

7天+7天:特殊情況下延期1~4天;

30天+7天:多次,結夥逃跑;

(7天是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

檢察院拘留期限:14天或17天。

計算方法:7天+7天,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3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

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被刑事拘留會被判刑嗎?

不壹定。是否判刑,要在隨後的庭審後決定。

壹般來說,在拘留的24小時內,公安機關依法對被拘留者進行訊問。如果他們認為沒有犯罪嫌疑,不應該拘留,必須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

如果繼續刑事拘留,案件將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之後將進入刑事案件的審判程序。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行為人是否判刑。

4.被刑事拘留的家庭能做什麽?

首先要知道,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可以做的包括為施暴者準備基本的衣服,第壹次送錢物到看守所時帶上拘留通知書。

家屬應盡快咨詢專業刑事律師,或聘請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在押涉案人員。律師可以大致判斷案件的走向,規劃下壹步的措施和方法。

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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